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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Tuesday
12:12

中市稅務局主動勘查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5.21
近日豪雨如有造成台中市民房地因淹水、毀損或山崩流失等災害遭受損失,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將依相關資料,主動勘查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也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車輛發生災害損失及受影響之娛樂業者,可在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稅務局所屬八分局申請減免稅捐,以維護自身權益。 因受梅雨鋒面影響,近日常發生強降雨或局部豪大雨,台中市房屋遭受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三十日停徵一個月房屋稅,不足三十日者以三十日計。 此外,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該局表示,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地價稅全免;房屋判定全倒或不堪使用,經核定房屋稅全免者,房屋基地之地價稅亦同步准予免徵。 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使用牌照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因災害而無法營業者,可向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除該局主動辦理減免外,納稅人也可以自行檢附房屋受災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得於每年(期)內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向土地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或利用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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