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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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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議員關心低收入戶權益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4.25
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在市議會民政委員會質詢時,建議市府儘速向中央政府反映目前中低收入戶補助法規窒礙難行的地方。 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議員所指的個案可透過社會救助法訂有「539」條款協助,社工人員有義務教育、輔導救助個案。 賴佳微表示,某位於居住北區四十多歲的市民,從小遭生母遺棄由養母領養,然而今年遷離養母戶籍後,卻因生母有財產而無法領取中低收入戶補助;中央訂的條例太苛,應該建議修正。 王秀燕說明,社會福利法規只能以通案處理,不能以個案認定,如果可以確認生母是惡意遺棄,即可以不用加計生母財產,社會救助法訂有稱為自由裁量條款的「539」條款,由市府社工師協助個案提出有利證據,爭取個案的最佳利益。 王秀燕也表示,社會局再協助這位市民補正事實資料,她也相信市府的社工不會見到有人陷入困境,仍是冷冰冰的回應。 陳淑華表示,有一位單親媽媽患肺線癌,要申請救助,政府竟要計算家財產,結果她資格不符,要進行申覆;她指中央訂的辦法「門檻高、申覆率高,怨聲高」,市府應儘速向中央政府反映目前中低收入戶補助法規窒礙難行的地方。 議員陳有江也表示,現在社會局辦理出生補助,但每位新生兒僅補助一萬元的獎勵金,希望可以比照台北市與新北市提高為二萬元。 對此,副市長表示,台中市的出生率為全國第二,但在財源沒有問題之下,可以研擬提高;社會局長王秀燕也表示,目前市府每年編列二億六千萬元作為出生補助獎勵金,若要提高為二萬元,則每年需要五億二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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