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破獲豆芽菜泡漂白劑事件業者遭重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芸婷/苗栗報導
2014.04.17
日前檢警單位會同苗栗縣衛生局一同出擊,在苗栗市區破獲一間地下工廠,並在現場查獲700台斤的豆芽菜及50公斤的漂白劑,而負責人與員工在偵訊後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各重罰70萬、20萬與10萬。
據了解,檢方在去年底接獲通報,表示苗栗市有一間地下工廠,涉嫌將豆芽菜浸泡於一種工業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在銷售給市場及小吃攤。
該業者自民國73年起使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且販售至市場及小吃攤,每日出貨量約800台斤,經執法人員查扣豆芽菜至衛生局檢驗,結果顯示呈現低亞硫酸鈉陽性反應。
然而,業者浸泡漂白劑,最主要的目的是浸泡後的豆芽菜賣相佳、保鮮期長,口感較為輕脆。
但對民眾而言,長期吃下除有致癌危機外,恐也會增加肝、腎的負擔,所以建議民眾在挑選購過程中,應多加注意豆芽菜的色澤、味道,以避免時入含有漂白劑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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