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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Tuesday
22:47

收賄警員自中國押解回屏東地檢署歸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宗翔/屏東報導
2014.03.21
前潮州分局萬隆派出所所長陳調利,於民國87年間按月向葉姓砂石業者收取賄款,使進出業者砂石場的砂石車免遭取締,前後共計收取賄款17萬元。 經檢察官於88年10月27日起訴後,高雄高分院於91年4月30日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最高法院於91年9月5日駁回其上訴而確定。但陳調利卻潛逃到中國藏匿,屏東地檢署因此在92年1月2日對陳調利發布通緝。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法務部及警察機關即透過司法互助機制,洽請中方對我方逃亡中國的人犯協緝遣返。 102年11月間中方掌握陳某行蹤後,透過司法互助機制,由內政部警政署轉知屏東地檢署此訊息,在經法務部居中聯繫及在檢、警、調的合作下,陳某於103年1月27日在中國江蘇昆山遭大陸公安逮捕拘留。 至103年3月20日在我方人員押解下,自中國南京祿口機場搭乘華信航空AE-988班機,於當日下午14時左右抵達桃園機場,再轉乘高鐵解送屏東地檢署歸案,檢察官在當日晚間訊問後即簽發指揮書將陳某送監執行。 據陳某供述,91年9月間是從小港機場出境到香港後再轉往中國江蘇昆山市,並在當地創業開設貿易公司,生活無虞,也取得中國機動車駕駛證。 屏東地檢署表示,兩岸司法互助的簽訂,讓檢、警、調打擊犯罪增添了利器,中國不再是我方外逃人犯的天堂,這對實現司法正義具有正面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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