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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14:53

議會決議大都會歌劇院有條件交中央管理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3.12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土地及建物交給中央文化部營運管理,於今天在市議會熱烈討論之後,做成決議有條件送給中央,附帶條件包括要求中央提供至少二十二億元等值或超值回饋給台中市,扶植在地藝文團體等。 無黨籍議員黃錫嘉與部分民進黨議員在議事堂上反對台中「割地賠款」,將歌劇院土地與建物無償送給中央,他們要求「合理回饋、市長道歉、行政究責」,並爭取以地易地,談好條件再送中央。 部分議員則指出,當初市府未提沒有能力經營歌劇院,而如今要送給中央,因此要求市長道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市長胡志強表示,究什麼責?道什麼歉?這結果不是很好嗎?因為環境改變,當時並沒有國家劇院的可能性,後來知道立法院將審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因此他全力爭取將歌劇院納入,這對大台中有利,這樣有錯嗎? 胡志強指出,應該頒個獎章給他,文化部當初反對,但是法案通過後,文化部長龍應台態度改變,親自到台中當面向他承諾,市議會的要求,她會全力以赴,劇院土地搬不走,都是中華民國土地,誰也不會賣掉,土地雖然捐贈給中央,但文化部每年要花三億多元來養歌劇院,每年還要付土地稅與房屋稅計約一遷五百萬元至一千九百萬元,並補助台中市的藝文團隊,市府也會要求董事席次,他一定全力爭取。 胡志強說,他有魄力蓋歌劇院,爭取成為國家劇院也是魄力,換其他人做得到嗎?中央立法只有台北與高雄,唯獨台中沒有國家級表演場所,所以他極力爭取,台中不能被小看了。 議員陳成添表示,中央與地方是伙伴關係,歌劇院送中央不是割地賠款,中央無償撥用給台中市的土地價值上兆元,也未與市府計較過。 林汝洲、劉士州等部分議員認為,贊同歌劇院由中央管理,但他們認為當初興建的二十二億元經費,中央應該還給市府,或提其他替代方案補助台中;沈佑蓮議員則建議,台中至少爭取歌劇院一席董事;對於議員們的建議,胡市長及文化局長葉樹姍都承諾,會亟力爭取。 熱烈討論後,議會做出九項附帶條件通過歌劇院土地建物無償交由中央營運管理,附帶條件內容包括:向文化部爭取設立大型國家場館至少二十二億元、爭取在台中市增加各項文化藝術活動及文資保存經費、董事會應有市府代表席次,營運機制由市府推薦專業人士參與,中型及小型劇院應扶植在地表演團體、提出對學生與長者等市民的優惠措施,對於無法按原先計畫委外營運,及辦理追加預算造成信譽形象受損,市府應向市民道歉並追究責任、歌劇院不使用時應歸還市府、向文化部爭取以同等值回饋並明訂分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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