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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Tuesday
07:27

大甲警方破獲流動賭場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4.02.01
男子租屋供人聚賭,然後抽頭牟利,大甲警方循線逮獲十二人,分別裁罰及移送偵辦。 陳新丁(男、四十九歲、無前科)以月租五千元的代價向他人租屋,以俗稱「豆九」骰子賭博之方式經營職業賭場,供不特定人聚眾賭博營利,現場由陳嫌主持賭局並抽頭,大甲警分局大甲派出所在大甲區水美街96巷內當場在陳嫌租屋處查獲陳嫌在內主持骰子賭局,現場查獲十二人在內聚賭,並查扣賭具竹篩一個、骰子三粒、竹製骰盅一支、抽頭金新台幣二千二百元、賭資新台幣八千八百元等證物後,將他們全部帶回偵辦。 陳嫌坦承自今年一月十六日開始迄今,於上述地點提供骰子、骰盅、竹篩等賭具,經營骰子職業賭場供不特定人對賭得利;該賭法係由賭客輪流坐莊,莊家將三顆骰子放進竹盅中,搖晃後倒出,骰子點數總和若為八點或九點,賭金由莊家贏走,如點數總和為十一點或十二點則閒家贏,莊家需依閒家押注金額一比一賠錢,點數如為其他點數,雙方互不輸贏。 該賭場每日輸贏賭金平均約為新台幣五至十萬元左右;另每位賭客每二小時由陳嫌收取抽頭金一百元,查獲當時共抽頭二千二百元,陳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賭博罪移送,置於賭客十一人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圖說:警方人員在賭場訊問賭客情形。(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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