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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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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都會歌劇院躍升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1.09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於九日獲朝野立委一致支持,成為我國第三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將經行政院核定後更名為「台中國家歌劇院」。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未來國際級表演團體將不只到台北、高雄,也會來台中演出,是中部民眾的福利。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在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確定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以「一法人、多場館」形態營運,北有國家兩廳院、中有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南有衛武營藝術中心,各設置一座國家級表演殿堂,均衡文化資源分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蔡炳坤表示,過去台北、高雄都有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唯獨台中沒有,立法院做了「最明智、最公平的決定」,納入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市長胡志強特別感謝台中市籍立法委員楊瓊瓔、盧秀燕的積極爭取,未來國際級表演團體將不只到台北、高雄,也會來台中演出,是中部民眾的福氣。 蔡炳坤指出,歌劇院空間包含二千零一十四席國際水準大劇院、八百席中劇院、二百席實驗劇場,不僅可供國際級團體進行大型演出,也能滿足地方中小型表演團體需求。劇院另規劃藝文工作坊、藝術商場、營運管理部門、排練空間、公共空間、卸貨空間、儲放空間及停車空間等。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自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開工,為世界第一例全面非標準化曲牆建築工程,每一片曲牆到構築成每一樓層,都有相當工程技術及安全必須克服,工程進度非等同一般建築可以相比,截至一月七日止,主體工程進度已完成百分之六十三點二九,預定於十六日上梁,十至十二月驗收試演,明年一至六月試營運。 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驗收試演」及「試營運」期間將由市府與中央共同合作,會按照原定計畫爭取今年底在此舉辦金馬獎,屆時無論是否完成移轉都不會有影響,今年十至十二月驗收試演期間將規劃至少四場不同類型的的演出,明年一至六月試營運期間舉辦至少十七場演出。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規定,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土地、建築及相關財產將無償捐贈國有,但四十三點六億元總預算中市府負擔二十二億元,未來在市議會是否引起反彈? 葉樹姍表示,移轉後不僅每年省下三億元營運經費、八百多萬元電費,市府每年還可收取一百七十二萬元地價稅及六百三十萬元房屋稅,目前只是暫時捐贈國有,法規中明訂一旦未來不再作為「表演藝術中心」,就必須將土地、建物等歸還市府,先前舉行過三次黨政協商進行說明,已獲得大多數議員支持。 葉樹姍說,未來北、中、南各一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成為國際演藝團隊來到亞洲的「必拜碼頭」,可吸引更多國際級團體來台中演出,誠如市長胡志強所言:不管土地、建物是否暫時捐贈,但受惠者是所有大台中市民。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由普立茲克(PRITZKER)獎得主伊東豊雄建築師所設計,定位為國家級水準及國際性規模之表演場館,並兼具戲劇人才培養與薪傳功能。 佔地五點七公頃,為地下二層、地上六層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共五萬一千一百二十五點一二平方公尺(約一萬五千四百六十五點三五坪),可供音樂劇、現代劇、舞台劇、台灣傳統戲曲及兒童劇等多元類型演出。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具有獨特的設計構想「美聲涵洞」、「獨創曲牆結構系統設計」以及其它特殊工法,無論在台灣或國際上都是困難度最高工程,是各界注目焦點,路透社二○○七年一月份報導更將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列為「即將誕生的九大新地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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