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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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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台中葳格高中餐廳將遭斷水斷電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2.31
私立葳格高級中學校地提供租借作為餐廳違法對外營業,台中市政府四次現場稽查、四次行政裁處,校方未限期改善,市府將於今天執行斷水斷電,並封閉餐廳不得進出,校方如再有違規動作,最嚴重市府可以終止與校方的土地契約。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前接獲民眾陳情並函文市府教育局,指出葳格校區開設餐廳,卻租借「寶麗金婚宴會館」單獨對外營業,請市府了解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及營業登記相關規定,教育局接獲公文之後,九月十三日立即召開會議,針對相關法規進行深入探討。 蔡炳坤指出,九月二十八日馬上進行現場會勘,葳格地下二層使用執照登記為「學校教學相關場所附屬學生餐廳等等使用」,使用執照上相當清楚,會勘結果確定有餐廳對外營業的行為。 蔡炳坤說,會勘後依違反「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都發局十月三日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次裁罰,並限期改善,至三十一日為止共召開四次會議討論,會勘四次,開立四次行政裁處,共計五張裁處書,四張裁罰業者寶麗金,一張裁罰葳格高級中學,希望學校儘快停止違法行為,合計對業者及學校各罰三十六萬及六萬元,教育部國教署也對學校開罰三十萬元。 「除了依法行政,最重要是務必確保學生受教權利」,蔡炳坤表示,這個餐廳確實開在學校中,除處以罰鍰外,並限期建築物應於規定期間內改善或補辦手續,教育局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四度約見葳格校長及董事會,要求限期恢復原狀,否則斷水斷電拆除,也讓學校了解市府依法行政的立場絕不打折扣,但因學校仍未即改善違規營業情,市府於三十一日執行斷水斷電,校方再有違規動作,不排除移送法辦。 蔡炳坤表示,葳格餐廳對外營業不只違反建築法,包地方稅務局針對房屋稅處以罰鍰、國稅局要求補辦事業營利登記;因土地屬市府所有,設定地上權給校方至民國一二二年,如果葳格仍不處理,最嚴重的情況,市府可以終止契約,這將嚴重響影學生權利,市府絕不願意看到這樣的情況發生。 葳格的餐廳究意是違法還是申請程序不符?蔡炳坤指出,學校如果是學生餐廳一定以學生為主,如果要作為學生實習餐廳,一定要向中央主管單位報准,依據私立學校法規定,葳格的主管權責機關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市府已將上述裁處結果函請國教署卓處,該署已就該校違反私立學校法,未經教育部核准,即逕行將不動產處分租借予第三人使用,於今年十二月五日已依私立學校法處以三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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