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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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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蘇震清提案動物得以使用人用藥物治療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宗翔/屏東報導
2013.12.12
擔任屏東縣獸醫師公會顧問的立委蘇震清,為解決獸醫界所面臨的困擾,提案修正「獸醫師法」部分條文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分別獲得28位委員及25位委員連署。 前者在解決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跟台灣省獸醫師公會疊床架屋情形,後者在解決獸醫師無法使用人用藥物為動物治病的缺失。 蘇震清表示,獸醫師法於民國八十四年全面修正後,已明訂成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法源依據。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省政府功能組織調整後,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在組織、功能、成員組成及實際運作上多所重覆,造成組織疊床架屋和相關資源分散情事,實應參酌實務需求,檢討修正台灣省獸醫師公 會設立規定,以健全獸醫師公會組織架構。 為此, 提案修正「獸醫師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八條,以刪除省公會組織規定,並確立省公會解散後其他縣市獸 醫師公會加入全國聯合會的法源依據。 另外, 近年來隨著醫藥科技發展、動物保護觀念提升、寵物健康備受重視,獸醫師使用人用藥治療動物已是國際間共同需求和現況。 然因藥事法未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人用藥物的販售對象,致藥商對於販售人用藥物予獸醫診療機構產生疑慮、甚至禁售,造成獸醫師 無藥可用的窘境,嚴重影響動物醫療品質。 為使動物疾病得以合法使用人用藥物治療並納入管理,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修正草案,以維護動物醫療權益、保護動物福利、免除動物的健康威脅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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