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5/17
Friday
13:36

中市不排除對福懋以最高標準裁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1.04
福懋公司油品爆發不實混合其他油品事件震撼各界,台中市長胡志強痛心表示,違法者是台中企業界的害群之馬,市府相信業者的切結書,沒想到還是違法,切結後再違規的業者將依最高標準裁罰。 而對於衛福部曾援用行政罰法對大統及富味鄉裁罰不當利得共二十三點一億元,市府衛生局也已與中央研議,不排除比照辦理。 市長胡志強在市政會議中說明對福懋公司油品成份虛偽不實事件的看法,表示當初市府就是擔心還會有「未爆彈」,由衛生局清查後請全市油品廠商切結保證絕對合法,但沒想到仍然有違法情形,他痛批業者「良心到哪去了」,真是台中企業界的「害群之馬」。 胡志強指出,食品安全是社會互信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包括GMP標章與業者切結書都已不可信,社會怎麼會到這種不可信的地步?信任感蕩然無存,社會大眾都很難過,商人一定要有良心,「除惡務盡」,「危機就是轉機」,像太陽餅與茶葉等知名商品的衛生問題,市府都會一查再查,就算得獎的產品也還要再查,市府一定會努力恢復消費者的信心。 對於福懋已被市府衛生局處罰鍰一千五百萬元,並已提存八百萬元到銀行信託作為日後賠償之用;胡志強認為,或許這樣的金額還不夠,行政罰鍰大多訂有從低到高的裁罰標準,對於切結過還違規的業者,市府一定要從重處罰,否則難以嚇阻。 由於日前衛福部曾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對大統與富味鄉兩家公司裁處不當利得十八點五億元與四點六億元,法制局也建議衛生局與衛福部討論,是否能比照辦理?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計算不當利得應該可行,衛生局已行文請示中央。 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遭受行政處罰者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度時,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對於業者曾有不配合衛生局稽查的情形,胡志強表示,衛生局將持續從市面上找出問題商品送驗,若有確實違法的依據,將報請檢察官帶隊稽查,讓業者無法拒絕或逃避。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