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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Friday
07:53

民眾收到烏龍裁罰議員:該檢討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0.24
陳姓市民眾收到一張闖紅燈罰單,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警方提供的路口監視器照片與開單時間不同,交通裁決處仍駁回申訴,讓這位民眾不服,議員張廖萬堅等人指交通裁決處專業不足,應該檢討,副市長黃國榮答覆會進行檢討。 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及蔡雅玲在質詢中指出,有民眾陳情指出,有一天晚上他騎機車行經梅川西路,被警察攔下來指他連闖三個紅燈,並依此開出罰單,罰單上標示時間為晚間十時二十五分。 該民眾不服向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而裁決所竟接受警察局提供當日晚間十一時三十八分的監視器照片作為佐證,並駁回他的申訴。 謝志忠與蔡雅玲表示,警察應於民眾闖第一個紅燈就該攔下,裁決處也不應該接受警方時間錯誤的照片做為證據,時間不符的照片仍做為闖紅燈的證據,難怪這位民眾不服氣。議員們因而指交通裁決處專業不足,應該檢討。 張廖萬堅表示,今年一至九月台中市開出的交通罰單計八十三萬八千多件,但申訴的案件也有一萬四千多件,而申訴成功的有二千二百多件,比率逾一成五,他們擔心其中這件案件之中可能還有烏龍罰單,他們認為以目前的罰單數預估到年底會超過百萬張,罰單開得太多,申訴比率也高,民眾不會高興,要求市府檢討。 副市長黃國榮及交通局長林良泰認同議員的說法,他們表示警方提供的照片與開單的時間不同,應該檢討,日後會請警方注意,並請裁決處人員要謹慎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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