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多開闢運動場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10.23
台中市議員李榮鴻與林珮涵關心市民運動場地,李榮鴻建議可將學校預定地闢建為運動場地,林珮涵則關心長春運動中心規劃進度。
教育局長吳榕峰表示,該局現正配合都市發展局做通盤檢討,長春運動中心預計明年十一月工程發包,一○五年五月完工。
議員李榮鴻表示,大甲、外埔地區民眾運動場地不敷使用,教育局針對外埔大甲交界的國中預定地有無徵收,如果沒有用可否改成棒球場或是其他運動場地?
局長吳榕峰答覆,大甲文中三土地已經取得,可否改成棒球場將請體育處會勘評估,因為有太多地方例如台中港特定區,文高用地有十三處,已經不可能再設高中,要逐漸解編或是共同開發等都在規劃中。
李榮鴻表示,原有台中縣有許多機關用地、交通用地、公園等,都應該要通盤檢討,要留就留,不要留應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成運動用地。
議員林珮涵表示,台中市運動中心已有朝馬、中正、南屯等三座已簽約,她關心長春運動中心目前規劃進度、何時可以完工以及目前招商狀況。
吳榕峰表示,長春運動中心目前已經進行促參可行性評估與先期作業規劃,整體設計明年五月可以完成,預計明年十一月工程發包,一○五年五月完工,裡面有一條大排水溝,是農田水利會的溝渠上面不能加蓋,土地使用的容積和建蔽率都受到影響。
經過協調仍無法處理,所以變更用比較大的面積(原游泳池)來蓋,在量體方面要符合國民運動中心的六項指標性功能,規劃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未來將於一樓設置一個半開放式的戶外長型游泳池。
吳榕峰說,運動中心先要完成OT出去,才可以送到教育部體育署審查;權利金或租金計價有一套公式,未來向民眾收費約八十至一百元,比台北便宜十至二十元,全國體育署同意三十四座運動中心,與各縣市比較,台中是做最多。
林珮涵也建議要遴選財務狀況比較建全,工程品質較佳的營造廠,並且在施工過程中多與營造廠商溝通及確實依據合約來監督,在民眾權益、廠商營運以及市府的監督上取得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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