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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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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勞檢處加強升降機具檢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3.10.17
近來各地電梯意外事故廣受社會關注,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統計,近10年來,高雄市共發生8起升降機相關作業之重大災害,造成8名作業勞工死亡。勞動檢查處宣布,今年第四季將加強稽查勞工作業場所使用的升降機具,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勞檢處處長周登春指出,經統計以批發零售業、運輸倉儲服務業、電梯維修業發生升降機作業災害居多,且多半為不具 升降機操作專業的勞工,自行保管車廂外門鑰匙,逕自開啟升降機外門時,因車廂不在開啟的樓層,而不慎踩空跌落升降道,墜落機坑致死,或是因光線昏暗、視線不佳而踩空墜落。 勞檢處呼籲電梯維修業者及相關作業勞工,應注意下列事項: 1.平時應加強自動檢查,應確認升降機之機械、電氣安全連鎖裝置,必須是電梯門開啟時即停止上下移動;以及電梯未停妥於樓層地板時,電梯門便不能開啟,方屬正常。 2.電梯打開內門時,應確認車廂到位才進入,維修前務必先斷電、加鎖並設置警告標示,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除維修、保養、搶救人員外,應禁止其他人員使用鑰匙開啟外門,且鑰匙上應懸掛標示警語,告知開啟者有墜落危險。 3.機房、機坑若因下雨、清掃而潮濕進水,容易導致機器絕緣性降低,造成故障、感電等危險。此時應停用電梯,連絡專業廠商進行絕緣測試、排除積水。 勞動檢查處提醒事業單位,升降機如果是載貨用途,車廂底面積達4平方公尺,依規定積載荷重達1公噸,應檢查合格才可使用;如屬於載人而專供勞工使用的升降機,車廂底面積達2.4平方公尺時,依規定積載荷重為1公噸,同樣須檢查合格才可使用;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裁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也提醒事業單位,應不定時測試電梯內部的緊急聯絡裝置,是否保持對外通信暢通,才能確保電梯故障時,受困乘客可與外界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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