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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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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

救護車後送議員:突破法令檢討現行作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7.18
台中市議會進行定期會議,多數議員針對台中市救護車後送問題提出質詢,議會請衛生局、消防局尊重議員建議,突破法令重新檢討現行作法。 議員陳有江、曾朝榮、李麗華、蕭隆澤、陳成添、王岳彬等表示,應將病患送到「就近適當」的醫療機構;議員李麗華、蕭隆澤也針對慈濟醫院未納入緊急醫療後送醫院提出質詢;議員陳有江指出,依據「緊急救護法」規定,應將病患送到「就近適當」的醫療機構,要能考慮就近,也要能考慮適當,並非病患住在北區,就只能送往北區的醫療院所。 陳有江表示,人命關天,常有病患家屬向他反應,病歷明明就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護車卻要將病患送往署立台中醫院?當病患被送到醫院後,因為沒有病例可循,需要從頭開始檢查,如果因而延誤就醫或發生醫療疏失,誰應負責? 救護車應該考量家屬要求,從善如流,優先將病患送往病患曾經就醫過的院所。 議員曾朝榮說,去年和平區曾發生高齡一百零三歲的阿嬤,身體一向硬朗,鮮少生病,當時救護車後送時曾對家屬表示「不能跨區」;上個月,住在北屯區高齡九十多歲的阿嬤,也在後送就醫時表示病例都在澄清醫院,救護車卻將她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這樣合適嗎? 議員請消防局、衛生局再思考,針對後送制度重新檢討;多數議員也針對慈濟醫院未納入緊急醫療網提出質詢,議員李麗華表示,慈濟醫院台中分院位於潭子區,醫療設施完善健全,且快速道路74號已開通,為何未納入緊急醫療後送醫院名單?究竟慈濟醫院算不算後送醫院? 蕭隆澤表示,常接獲民眾向他反應,緊急醫療名單應該納入慈濟醫院;他請市府重新檢討,再針對緊急醫療後送名單深入檢討,畢竟「法令可以調整」,以便更符合實際情形。 陳成添表示「救人救命應該即時」,緊急救護醫療的出發點就是要「救人」,就應該做得更符合實際,更落實執行;議員王岳彬也表示「救人第一、爭取時間」,請市府再針對緊急醫療重新檢討。 市長胡志強表示,緊急醫療後送並非以行政區送病人,而是依醫療區後送病人,他曾建議可參考新北市作法,尊重家屬意願並簽下切結,但消防局表示並不合法,至於「就近適當」,尚無一定標準,只要在醫療區的醫院都可考慮後送;最後議會做出決議,請衛生局、消防局尊重議員建議,突破法令重新檢討現行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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