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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Tuesday
06:51

中市逾期特種公務車滿街跑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6.05
逾期特種公務車滿街跑,台中市議員楊典忠呼籲逾齡警備車、環保車、消防水箱車應依規定汰換。 議員楊典忠針對警察局、環保局逾齡公務車問題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根據台中市政府秘書處提供「102年度各機關共同費用編列基準表汰換年限」規定,偵緝車、警用巡邏車為滿五年,其餘一律為滿八年,經查警察局超過五年規定的逾齡車輛超過二百五十輛,而環保局竟然還有超過二十年的老爺車十八輛,消防局也有三輛水箱車超過二十年,這恐與「逾十五年以上者不得編列油料、養護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會計規定相違背。 楊典忠表示,縣市合併之初,二十八局處正副首長公務車不論是否逾齡全部汰換了六十八輛,耗資公帑四千一百七十五萬元,但是對於需要每天執行勤務的警用車輛、環保車輛卻「如此勤儉」,他認為不應該只許長官坐新車,不許汰換公務車,希望市府對於警察、環保特種公務車輛除了加強定期保養與美化之外,應該明訂「台中市政府特種公務車輛汰換年限標準」,為了辛苦的環保與警察人員的安全,也為了市民的安全,屆齡車輛該換就確實汰換。 楊典忠說,環保局公務車輛中,今年預算編列油料費、保險費、車輛檢驗費者還有超過二十年以上的老爺爺級環保局車輛,其中超過二十年以上資源回收車最多有十三輛,而「最高齡」的要屬民國七十六年的沙鹿區與大甲區購置的資源回收車,均已經超過二十五年之久,經過今年上半年陸續報廢,目前超過二十年的環保特種車已經從二十八輛降低為十八輛,這還能開、還能用嗎? 楊典忠表示,每個縣市政府都有公務車輛汰換標準,為了辛苦環保人員與警察人員的安全,也為了市民的安全,希望市府寬列預算,汰換逾齡特種公務車輛,希望市政府能夠檢討、明確訂定「台中市政府特種公務車輛汰換年限標準」,該換就確實汰換,定期美化清潔特種公務車輛,每天乾乾淨淨做資源回收,這跟市容景觀息息相關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一般公務車有十五年不得編列油料等費用的規定,但巡邏車、垃圾車屬於特種公務車不在此限,依胡市長指示,市府各機關的十五年一般公務車已全部汰換,至於特種公務車的使用年限,將由市府秘書處訂定標準。 圖說:議員楊典忠舉看板質詢。(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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