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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Wednesday
09:01

巨石搞丟縣官全推給李朝卿?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3.06.04
●林永鴻當堂舉發 警方偵辦● 南投縣政府大門前「和」字巨石被不明人士公開吊走案,已引發議員強烈關注;南投縣議員林永鴻與賴燕雪除砲轟代理縣長陳志清「行政管理」出問題外,甚至公開在議事堂上舉發:全案已「涉嫌侵占公物罪」,警方受理後將進行偵辦。不過,針對議員的質詢,包括陳志清與代行政處長王淑玲,口徑一致,全部「推給」南投縣長李朝卿。 警方透露,全案受理後,沒有意外將會「訪談」李朝卿,釐清「縣府大門前那顆巨石」的所謂「涉嫌侵占公物罪」的案情狀況。 林永鴻表示,除了該顆巨石被不明人士吊走,縣官統一口徑「指是還給縣長李朝卿處理外」,對公務員是否可以接受餽贈三千元以上物品,他也將繼續質詢縣官,因為那顆「和」字巨石,市價絕非三千元可以買到;甚至那顆巨石是從何而來?在那裡取得?都會一併調查,要求縣官說清楚,甚至查辦是否有違法? 據了解,林永鴻週一以「石話實說‧緝石記」為題,砲轟代理縣長陳志清與行政處代處長王淑玲等多名縣官。而在質詢中,林永鴻多度要求縣官對該顆「縣府大門和字巨石」的去處、是否為公物?做出交代?惟縣官一堆,均與陳志清口徑一致:那是縣長李朝卿民間友人所送,屬李朝卿私物,最後被吊走仍是在李朝卿私物範圍內,未予干涉。 甚至陳志清多度向議員「堅持」,那顆巨石的來去,原本他都不清楚,一直到媒體批露後,才詢問行政處人員,在獲得該顆巨石「尚未完成公物接收程序」,仍是屬李朝卿私物,所以由李朝卿處理,縣官並無疏失。 不過,林永鴻的質詢相當細膩,包括質詢:該顆巨石的來處?為何李朝卿民間友人會送那顆價值不斐的大石頭?該顆巨石在立於縣府大門庭園時,刻上的「和」字縣府是否有花公款?巨石置放在縣府公地近六個月(2012年11月初安置‧2013年4月13日被吊離),縣府怎都未正視?另,原本與巨石同時被安放在一起當景觀的「兩棵五葉松」究竟又是什麼?其中是否有縣官違法?都已讓議事堂的熱度全面提高。 只是,整個「公開說明」,陳志清與王淑玲兩位與「巨石被吊離」具有緊密關係的縣官,所有問題皆「推給」李朝卿,堅決意志指那是未完成為公物的巨石,仍屬李朝卿私物,縣府人員沒有疏失。 然,這種答覆卻引發議員的反彈,包括賴燕雪與當時擔任主席的議員許阿甘,皆猛轟縣官,要求一定得調查清楚,並懲處違失人員。在激烈砲轟縣官中,林永鴻還正式當著眾議員與縣官前,公開向在場的南投縣警察局長舉發,要求調查該巨石究竟被吊往何處?且將全案列入「涉嫌侵占公物」案,進行偵辦;而縣警局長楊文友在林永鴻追問下,已應允今天上午(週三)向議會提出初步調查結果的報告。 不過,警方人員透露,既已成案刑警大隊應會進行調查,甚至被縣官所「推」的巨石主角李朝卿,將會被列為第一位「訪談」的對象;甚至一旦全案被列入「刑事案件」,則縣官的「口徑一致」,有可能會第二度困擾到李朝卿,這是李朝卿會意想不到的「嚴重後果」。 只是,有多位李朝卿的友人說,退一萬步來說,倘若巨石的來去,真是李朝卿的指示辦理,但李已被停職並非仍有行政權的縣長,所以在警方偵查中,若堅持那顆巨石本來就是印德法師送給他,他是以公物置放在縣府公地上,之後他就因案被停職;縣官為何未將之列為公物,還被吊離,那縣官的口徑一致,絕對會「糗大了」。 林永鴻告訴陳志清,縣府連大門前最明顯的「巨石」問題,都已無法明確且依法有效管理,則未來縣府要舉辦台灣燈會,如何讓企業或民間人士,對縣府有信心?而縣府如何募款推動?所以他要求縣官要有擔當,明確「石話實說」。 而賴燕雪除了對「縣府被吊離的巨石」,要求縣官調查目前的去處外,也提到與巨石共同存在的兩棵「五葉松」,提出質詢;就那兩棵五葉松的「來去」,林永鴻也一併關注,甚至合成一包,要求縣官應該公開說明,讓縣民的疑慮,能夠化解。 針對議員的質詢,行政處官員指那兩棵原本「陪伴」在巨石旁的兩棵五葉松,是縣府花了五萬元採買的;會購買那兩棵松樹,是為搭配那顆巨石,形成一個亮眼景觀供縣民欣賞;後來因巨石被吊離,所以那兩棵松樹,即移植縣府後堂的公園內。 只是,那兩棵松樹若真是縣府行政處在搭曾巨石的置放,而同時採購,那已是近六個月前的事,但那兩棵松樹的「財產登錄」問題,卻一直存在;掌管縣府財產的財政處長許玉鈴告訴議會:財產冊子中,並無那兩棵松樹的登錄。 而議員除對那兩棵松樹也頗有興趣外,也要求政風處對巨石的捐贈與是否已屬公物?進行調查;而調查結果,政風處已由「查處科」進行調查,預定今天上午,與警察局的調查結果,一併在議會縣政總質詢中公開。 圖說:民進黨籍的南投縣議員林永鴻,為民喉舌做足功課,甚至以精細的腦力,對縣官質詢條理分明,尤其是「緝石記」的砲轟。(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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