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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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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多筆停車費逾期未繳改採合併催繳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3.05.05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為減輕民眾負擔,針對停車費逾期未繳,即日起由每日催繳並逐次加收工本費改採合併7日內最多9筆停車費及一次工本費催繳措施,方便民眾一次繳費並節省工本費支出。 高雄市停車費逾期未繳催繳措施,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逕行書面通知催繳,依停車日期按日以雙掛號寄送並加收50元工本費。 邇來民眾反映連續多日停車費逾期未繳,而同時收到連續不同停車日期之催繳通知單,其工本費按停車日期各加收50元之情形。基於節省民眾荷包,改採7日9筆內停車費逾期未繳而遭催繳者將合併寄送。 倘7日內原有9筆停車費逾期未繳而遭催繳,原需繳交350元工本費(每日50元),修改後合併成1張催繳通知單僅需繳交50元工本費,節省工本費300元,惟每張催繳通知單最多容納9筆停車費逾期未繳資料,若筆數超過者,依序新增催繳通知單並加收工本費,倘7日內有10筆停車費逾期未繳而遭催繳,修改後合併成2張催繳通知單需繳交100元工本費,以此類推。 為避免停車費逾期收到催繳通知單,除14家銀行及電信業者代收服務外,民眾於停車費繳費期限內至全國7-11、全家便利商店、OK超商、萊爾富、家樂福或上班時間至交通局服務台繳費,或至全國7-11利用「ibon便利生活站」、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或OK超商「OK˙go」查詢補單後持單至櫃檯繳費。 另為減少民眾停車未見繳費單或忘記繳費,除可利用上述方式補單繳費外,交通局另提供手機簡訊及高雄好停車APP服務提醒欠費通知,惟簡訊及訊息通知收到與否均不能做為繳費逾期未繳而免罰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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