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補償關說抹黑案件皆報政風單位處理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5.02
台中市第13、14期重劃區地上物補償費發放,市府地政局遭批評「公辦重劃補償亂」,但地政局喊冤,對於這類想佔政府便宜的關說、抹黑案,地政局長曾國釣強調不再容忍,一律報政風單位處理。
有關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政局正面臨空前的壓力,有的關係人透過民意代表進行關說,有的關說不成,找人放消息當打手,地政局頻遭批評與抹黑,連做了二十多年市府地政局長的曾國鈞也受不了。
曾國鈞表示,這些重劃關係人的種種舉動,無非是想占政府便宜,企圖取得不法利益;他強調地政局辦理重劃工作一向依法行政,對於各種施壓關說或抹黑舉動,意圖迫使地政局屈服,做違法補償,一律報政風單位處理,以遏止歪風。
曾國鈞舉例,有些關係人放不實消息,像是外傳第14期重劃區一位楊姓地主所有的地上物,應拆建物約三千多坪,僅補償九十多萬元,經查係因該地上物大部分為查報違章有案,屬八十七年十月一日以後興建的違章建物,依法不能補償,故僅能就未被查報之部分給予自動拆遷獎勵金九十多萬元,並無不當。
此外,有人指稱重劃區內一位地主有四百四十八坪建物,竟補償七千多萬元!地政局清查所有建物補償清冊,第13、14期單筆最多的補償費僅三千多萬元,並無七千多萬元,顯然指控不實。
至於部分地主指第13、14期公辦市地重劃區以「台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規範地上物補償費,認為不公平而提出異議;地政局表示,自治條例經市議會通過實施,市府必須依照該條例補償,否則將違法,並無所謂不公不義之情事。
地政局表示,第13、14期市地重劃區內之補償費,必須依照「台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補償,其補償金額於查估後均公告,且公開閱覽,全部攤在陽光,經得起外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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