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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辦以房養老政策說明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3.03.25
內政部規劃多時的「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俗稱的「以房養老」於今天在市政府中港市政大樓舉辦中部六縣市說明會。 內政部政務次長、前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回市府娘家說明這項政策,以房養老的條件必須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不超過社會救助法中所訂之中低收入標準,試辦期間將委託台灣土地銀行經辦貸放款事項,所需經費由公益彩券回饋金及政府經費支應。 蕭家淇舉例,如果不動產價值七萬元,若民眾在六十五歲加入方案,男性每人可以領一萬九千三百元,而女性則一萬六千八百元;若是七十歲加入方案,男性每個月可領二萬四千三百元,女性則可領二萬一千一百元,另外,老人如經評估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也將提供相關配套協助,以達全人服務(全方位服務與關懷訪視)之目標。 蕭家淇表示,過去台灣人的想法是「養子防老」,但是現在養子不一定能夠防老,所以推出「以房養老」政策,希望將不動產逆向抵押之後,提供做為年老後的生活所需,一百個名額從今年五月至一○六年底試推,獨身的老人可以加入以房養老的方案,每個月有固定年金可以領,可以保障下半輩子的生活,房子可以居住到終老為止,在生活上有安定感,又有經濟上的收入,對一個老人家而言可以安養晚年,促進社會祥和。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台灣已經步入高齡化的社會,不管是高齡者或是老榮民都有繼承者,部分老人有房子住,但不一定能生活,「以房養老」不僅讓長者繼續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還可透抵押房子而有生活費用。 內政部為充分讓各縣市政府、老人福利團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長青學苑等單位了解方案內及相關權利義務,於三月與四月舉辦五場分區說明會,預計今年五至七月開始受理申請,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進行初審,轉送內政部審查。 圖說:內政部政務次長蕭家淇(左二)說明以房養老政策。(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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