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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Tuesday
11:58

交通局:非5件意外才能設紅綠燈

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05.30
林口鄉王村長表示:仁愛路要出人命或5次車禍縣府才設置紅綠燈事件,交通局表示:當時並無說需等5件意外事故的說法。 林口鄉仁愛路與東湖路口5月27日發生死亡事故,縣府交通局28日接獲蔡議員要求辦理會勘,即刻緊急商請相關單位配合於5月29至現地勘查,考量當地建案陸續完工居民並已進駐,出入人車增加,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已會勘決議由縣府交通局將現有閃光號誌更換為紅綠燈運作。 交通局交工科科長朱建全表示,王村長確實曾在發生事故的路口提出設置紅綠燈申請,交通局上次在96年6月8日辦理會勘,當時東湖路口與育林路口巷內大多是無人車通行的建築工地,當時路口條件並未達設置紅綠燈號誌的條件,考量支線道人車流量太低所以沒有同意設置紅綠燈,交通局承辦同仁為了取信村長,還帶了相關規定讓村長瞭解,後來決議設置閃光燈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交通局也依決議完成閃光號誌工程。 交通局長林重昌表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條有設置號誌的條件,主要考量幹支線的人車交通量的最低標準、學校出入、肇事因素與路網連鎖等因素,避免浮濫設置紅綠燈。 當中,確實有明文指出「重大、一年內有5次以上事故,非設號誌無法防止得設置紅綠燈」的規定。縣府當前有重視交通安全的事故防治決心,實務上交通局同仁會將警察局的事故紀錄與實地勘查綜合判斷,如果有設置紅綠燈才能防制事故的需要,還是可以依實際上的需求決議設置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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