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違建即報即拆基隆元旦上路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基隆報導
2012.12.26
計畫在頂樓偷蓋建築、加掛廣告招牌的民眾要注意了,明年元旦起,基隆市違章建築拆除規定將採「即報即拆」方式,新增的違建若遭舉報、查證屬實,將第一優先拆除。市府表示,違章建築拆除速度跟不上興建速度,因此新規定訂定新違章為最優先拆除對象。
目前基隆市有一萬五千多件登錄有案的違章建築,基隆市區明年元旦後才新增的違章建築,列為第一優先拆除對象;不過,既存的違建不是不拆,只是歸為第二優先拆除對象。
新版新舊違章劃分基準日為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前的違章,都認定為「舊違建」;現增加八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到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無照擅自建造者為列管「既存違建」;明年元旦後的「新違建」就屬第一優先拆除對象。
基隆市政府都發處人員特別指出,「既存違建」並非不拆,若這些違建經判斷有影響公共安全者,拆除隊也會「特別關照」訂定拆除計畫,至於影響公安的標準,市府還需研議。
都發處人員表示,違建拆除工作吃力不討好,礙於人力、預算及民情,公部門執行的速度趕不上蓋違章的進度;拆除組的拆除預算一年僅八十幾萬元,一年最多執行兩、三百件。市議員藍敏煌說,基隆市的市容亂,違建要擔很大的責任,市政府既然訂定了新規則,就要努力去執行,不要每次都虎頭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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