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退伍軍人端節慰問金發放
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08.05.27
宜蘭縣政府表示:為感佩服役期間,英勇勤奮不幸負傷縣籍傷病殘退伍軍人及照顧滯留大陸臺籍前國軍返臺定居人員生活,每年於三節(春、端、秋)節前均發給慰問金,以表關懷慰問之忱。
民政處表示,今年端午節發給慰問金對象計全癱4人、半癱4人、一般傷殘20人、滯留大陸臺籍前國軍返臺定居人員5人,合計33人,發給金額總計101萬7,000元,以上33人,均發給縣長慰問金每人5,000元計16萬5,000元。
此外,尚就全癱、半癱及一般傷殘等28人,另轉發內政部部長慰問金1萬至2萬元不等,計32萬元、轉發原省主席慰問金3,000元至4萬元不等合計37萬2,000元;對於全癱、半癱人員並轉發一至四月份安養津貼1萬2,000元至2萬8,000元不等,合計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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