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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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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

台中首長特別費與交通接駁車預算送大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11.21
台中市議會進行市府秘書處等四個單位的預算聯審會議,市長及首長的特別費該不該刪,民進黨主張全部刪四分之一,以共體時艱,但國民黨議員不主張刪除,捐不捐出來由市長及首長自行決定,而市府交通接駁車費用要不要刪,決議送大會進一步討論。 市議會聯審秘書處、人事處、研考會(含資訊中心)、原住事務委員會的一○二年預算,民進黨團總召集人、議員李天生表示,他主張將市府這五個機關首長的特別費用六十三萬六千多元,刪除四分之一,現在社會氛圍對於市長及首長的特別費很關注,大家應該共體時艱,苦民所苦,景氣這麼差,希望市長及市府各機關首長應該撙節開銷,帶頭刪減特別費。 但國民黨議員李中則主張不刪特別費,他說這些預算是依國家法令編列的,如果市長、首長要捐特別費,由他們自己決定,不要由議會來刪;不過,民進黨議員曾朝榮進一步主張將秘書處編列的七百六十二萬元特別費刪四分之一;秘書處長羅文遠表示,這筆預算是市長、三位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的特別費。 副市長徐中雄在答覆黃國書詢問時表示,捐四分之一特別費不是問題,但刪不刪尊重議會;黃議員因此主張將特別費預算保留到大會討論。 市府明年編列交通接駁車費用酒版九十一萬元、公務人員五百元交通補助費用,民進黨李天生、曾朝榮議員主張砍掉、蔡雅鈴、陳淑華議員主張在大會進一步討論,但國民黨議員陳成添建議市府交通局規劃公車來接駁,在這之前九百多萬元預算不宜刪除。 市府秘書處長羅文遠表示,一百年底縣、市合併,市府辦公廳舍分設多處,所以權宜之計用交通接駁車搭載三百二十至三百六十位公務員上下班,百市府編列一千二百萬元預算,採委外最低標,至十月底止,預算只用了五百六十六萬元;明年編九百九十一萬元,但應該還是會有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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