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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Sunday
11:29

移動式起重機吊掛作業重大職災案例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2.11.05
高雄市路竹區於今年9月20日發生移動式起重機(卡式吊車)操作員從事電桿拆除作業時遭吊掛中的電桿撞擊致死職業災害,高雄市勞檢處已於日前完成檢查報告,研判雇主未於移動式起重機裝設過負荷預防裝置,且起重機在該吊掛狀態下的額定荷重小於電桿的重量,可吊升高度又小於拔除電桿所需的最小吊升高度等,為肇災的主要因素。 勞檢處指出,肇災的移動式起重機為積載型卡車起重機,事故發生時吊升條件的額定荷重小於電桿的重量,但因起重機未裝設過負荷預防裝置以停止起重機運轉,並發出警示聲響提醒作業人員;再者,起重機當時可吊升之最大高度,小於拔除電桿所需最小吊升高度。 可能原因為:罹災者為了增加吊升揚程,遂增加吊臂的仰角,致使作業半徑縮小,造成電桿被斜坡上方的力量拉扯,又因電桿底部尚有樹叢及水泥塊等障礙物牽絆,致電桿承受水平方向拉力。當電桿拖離障礙物的瞬間,大角度的鐘擺效應,造成電桿撞擊罹災者胸部致死。 高雄市勞檢處處長陳俊六指出,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雇主除應事前調查起重機作業範圍的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事項外,並應確認吊荷物的重量在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以下,及選用適當吊掛用具、採取正確吊掛方法,方能確保吊掛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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