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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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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國外報導臺灣車輛不禮讓警方加強宣導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2.10.30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國外媒體報導臺灣馬路上的車輛不禮讓行人,影響外國人到台灣旅遊意願,為形塑優良行車環境及行車秩序,除加強宣導、執法外,更要加強教育提升駕駛人駕駛道德,並從教育紮根,惟有提昇車輛駕駛人禮讓行人之認知,才能有效提升國人駕駛文化。 雲林縣在100年交通事故死亡120件造成124人死亡,行人占了5件,行人事故比例4.2%,101年迄今(10月26日)交通事故死亡97件造成97人死亡,行人占了6件,行人事故比例6.2%,較去年提高2%,縣內道路筆直,行經車輛車速快,郊區照明設備不足,加以人口老化,行人安全在雲林縣仍為重要議題,不可忽視,亟須加強宣導與執法,以強化駕駛禮讓行人及行人遵守交通規則的觀念。 雲林縣100年及101年至10月26日止,65歲以上行人事故各有2件,年長者行人事故比例在四成左右,居高不下,呼籲家中有六十歲以上年長者,應提醒其在早晨、黃昏及夜晚外出散步或運動時要特別提高警覺,並穿著反光性較佳或鮮明顏色(紅、黃、白)的衣服,以提高本身能見度,且在生理、心理隨著年齡增長而衰退,視力、聽力退化,行動力緩慢,面對交通突發狀況時,反應較慢等,均是易生事故之肇因。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穿越道路時,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上述設施穿越道路,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未設有前項設施之交岔路口,應在劃設範圍或允許穿越範圍內穿越道路;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之車流多之道路不得穿越。 目前法令規定,汽車行駛時應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但行人只要踏上斑馬線依規定汽車即要減速慢行並加以禮讓行人穿越,很多法令規範汽車如何駕駛及禮讓行人,汽車駕駛人觀念及認知未臻成熟,致相關政策及法令窒礙難行,甚或形同具文。其實駕駛人行車至路口無論直行或轉彎,均加以注意並減速慢行,即可注意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相關認知及習慣需從小教育起,而成人駕駛更應以身作則,才能漸漸轉移並營造優良行車文化。 雲林縣警察局說,交通地區特性為道路寬廣筆直,不發生交通事故則已,一發生則很容易造成死傷,尤其是在深夜,車輛較為稀少時段,駕駛人無形中更容易有超速、闖紅燈等易肇事之違規行為。 另外雲林縣人口結構高齡化為全國之最,許多路段路燈昏暗,老人外出常穿暗色衣服,反應較為遲緩,也造成老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高不下之原因。 雲林縣為農業縣市,人情味濃,周遭為親朋好友,串門子機會非常多,過馬路機會頻繁,致常發生行人交通事故,爰此,警察局呼籲駕駛人確實遵守行人路權、禮讓行人,共同營造農業首都優良行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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