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陸生納健保每月保費749元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10.11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陸生將比照僑外生納入健保,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陸生來台就學居留6個月以上,就可加保,扣除政府補助後,每月保費749元,在台陸生1800人將尹此受惠。健保局長黃三桂表示,依年輕人及僑外生醫療費用評估,陸生納保不影響健保財務。
陸委會官員表示,現行在台陸生約1800人,依「健保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以其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目前大陸地區學生係以「停留」身分在台就學,未盡符「健保法」的投保資格,為使來台就學的陸生,比照在台居留之僑、外生得加入健保,因此擬具該條例修正草案。
該條例修正要點為配合「健保法」的規定,修正有關訂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台就學相關事項辦法的授權內容,將「停留期間」修正為「居留期間」,並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亦得於該辦法中訂定,以符授權明確性原則。
現行「健保法」規定,在台「居留」滿4個月就應強制納保,明年二代健保上路後,改為6個月。健保局長黃三桂說明,陸生加保是用第六類身分投保,保費是每月1249元,每年14988元,扣除政府補助,陸生每月要繳749元。
關於對健保財務的影響,黃三桂說,一般年輕人每年醫療費用約為9084元,外籍生6200元,僑生約4000元,而陸生1年繳保費8988元,單純從財務面來講,不會有影響。
行政院長陳冲表示,該條例的修正,將來台就學的大陸學生比照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範圍,展現政府人道關懷及對人權的重視,同時也創造一個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為早日完成立法程序,陳冲請教育部、衛生署及陸委會積極爭取立法委員支持,並請教育部等機關及早準備後續應配套完成的行政作業及法規,以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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