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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Monday
21:20

台中議員:公所應妥善運用台電協助金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9.19
台中市部分議員於今天指台電公司給台中市部分地區的協助金,未被用在環境維護改善,擔心淪為公所部分人士利益分配的私有財源,因此要求市府民政局加強監督管理,妥善運用臺電協助金。 議員黃國書在市議會民政聯席審查議案中,針對部分區公所提出的「臺電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追加預算指出,這些是臺電因造成地方污染而提供給地方運用的經費,照理應該用在綠美化及環境改善,但部分公所提出的項目「琳瑯滿目」,他質疑跟改善環境沒有關聯。 黃國書舉例,像清水區公所追加「清水區運動會」六十五萬元、「公民民主生活教育觀摩」二十萬元、「青年節健行活動」十萬元,龍井區公所追加「中秋節宣導活動」三十萬元、「民防、義警、環保志工自強活動」五十萬元,大雅區公所追加「節日慶祝聯歡宗教活動」二十三萬多元,他問市府民政局長王秋冬,這些活動是否經民政局審核過? 議員賴佳微也認為,這些協助金未妥善運用,擔心這些錢可能成為公所部分人士分配利益的私有財源!張廖萬堅議員則要求市府訂定臺電協助金的使用辦法,讓公所做為協助金的使用標準。 民政局長王秋冬表示,臺電協助金的使用是由地方提出申請後,由台電的審議委員審議通過後才會撥給地方,審核權不在市府,至於那些項目能夠申請?台電這筆協助金是全國性的,台電訂有相關規定,只要不超出該規定的申請案即能獲審核通過,但該局會提醒相關區公所妥善運用,以利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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