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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Wednesday
05:12

衛生局:過期藥品任意棄置將造成環境污染

台灣新聞網記者謝新鈕/南投報導
2012.09.12
有些人用藥觀念不正確,生病就醫一定要拿藥吃,或是病情好轉就自行停止吃藥,使得藥物囤積過剩,還有人常常會買一堆綜合維他命及保健品,卻又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忘了它們的存在,這些過期的藥品或營養補充品該如何處理呢?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注意,不論是醫生開的處方箋或是非處方箋的用藥,都具有一定的藥理活性,有許多藥品在環境中是無法自然分解的,如果任意棄置藥物,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會使得環境和生態受到污染與破壞。 衛生局表示,民眾應注意,萬萬不可將沒吃完的藥留到下一次生病時再吃,甚至送給其他人用,更是誤己害人的錯誤觀念。 如果家中存放著備用藥,一定要要定期檢查,因為藥物一旦產生變質(變色、粉碎或潮解),不管是多久前拿到的,都要停止使用,若不知該如何判別藥物是否變質,可請社區附近的藥師幫忙判斷,可以依照廢舊藥品清除六步驟處理。 衛生局居於過期而已變質的要藥物,確有透過藥師或加以處置這批廢舊藥品;而其清除方式,衛生局提供六步驟,即【步驟一】將剩餘的藥水倒入夾鏈袋中。 【步驟二】將藥水罐用水充一下。注意!沖過藥水罐的水也要倒入夾鏈袋中。 【步驟三】將剩餘的藥丸從包裝(如鋁箔包裝、藥袋等)中取出,並全部藥丸集中在夾鏈袋裡。 【步驟四】可以用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把它們和藥水藥丸混合在一起。 【步驟五】將夾鏈袋密封起來,就可隨一般垃圾清除。 【步驟六】乾淨的藥袋和藥水罐就可以回收。 但癌症用藥、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特殊藥則可送到原開立醫院或診所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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