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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7

台中學童接駁車擴大納管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9.10
教育部正研擬法規,針對補習班、安親班接駁車擴大納管,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他很早就關切學童乘車安全,縣市合併後幅員更廣,加上幼托整合,需要納入管理的學童接駁車更多,他指示副市長蔡炳坤督導教育局會同相關單位法制局、警察局等嚴密督察是否有車輛違規超載或改裝等情事。 胡志強說,他上任第一年就注意學童接駁車管理,要求將校車、補習班交通車等整合納管,原台中市很早就在做,本來請督學抽查,後來發現請學校老師監督效果更好,一發現有違規或異常情形立刻通報。 胡志強表示:不能什麼事都等中央,而是想到問題,就要有擔當。縣市合併後大台中幅員遼闊,加上幼托整合後幼兒園交通車的管轄權歸給教育局,他指示蔡副市長督導,由教育局會同法制、警察等相關局處研商因應對策,更嚴密地督察是否有違規情事,確保學童交通安全。 教育局社教科長藍淑美表示,原台中市從民國九十六年開始,以「台中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要點」為法源依據,各校針對接送學生的接駁車統一造冊送教育局列管,教育局會同交通部監理所、警察局針對車況、是否超載等進行稽查,師長也密切關注學童交通狀況,原台中縣則由各校自行管理。 縣市合併後,市府在去年底修正該要點,將原台中縣接駁車一併納入管理,同時因應幼托整合,過去由教育局、社會局分別管理的幼稚園、托兒所接駁車由教育局管轄。 幼兒教育科表示,今年六月教育部公布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教育局依據該法要求校方針對專用車輛建檔、提供行照與駕駛人資料,教育局並會同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不定期實施路檢。 蔡炳坤表示,暑假一結束他就與法制局討論,近期也將會同教育局、法制局與其他相關單位,研究一套全面性的管理方式,尤其嚴格監視車體改裝、超載等情形,確保學童乘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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