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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Thursday
16:41

北市全面查察桶裝瓦斯 查獲瓦斯行偽造檢驗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5.09
台北市政府表示,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消防局及產業發展局今(9)日召開聯合記者會,由法規會兼代主任委員蔡立文及消防局局長蕭英文共同主持,會中發布臺北市針對轄區內瓦斯行、分裝場進行桶裝瓦斯查察之結果。 法規會主委蔡立文表示,據統計臺北市桶裝瓦斯使用戶數約35萬戶,為確保市民使用桶裝瓦斯之消費安全,臺北市針對瓦斯鋼瓶是否檢驗合格、鋼瓶有無逾期、重量有無偷斤減兩、瓦斯行是否任意存放堆積瓦斯桶等進行安全檢查,總計查獲業者使用偽造檢驗卡4件、瓦斯桶重量誤差值逾1%者7件、瓦斯行超存瓦斯桶26件。 蔡立文主委指出,行政院已公布「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瓦斯桶之檢驗費用應由業者負擔,於每次更換鋼瓶時,業者也應該就殘餘氣量予以量秤及退費,且消費者不再繼續使用瓦斯時,業者應全額退還保證金,也就是俗稱押瓶費之費用,他提醒民眾購買瓦斯時,務必與業者簽訂契約,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蔡主委另外表示,近日國內桶裝瓦斯價格每公斤降價1.5元,因此一般家庭使用的20公斤桶裝瓦斯,每桶價格可調降約30元。 消防局蕭英文局長說明, 101年迄今共計檢查瓦斯行、分裝場共計708家次,其中不合格30件,不合格情形為檢驗卡不合格及瓦斯桶超存,該局已對各該違法業者依消防法第42條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蕭英文局長指出,於這次檢查中,在大安區某分裝場查獲疑似偽造合格標示檢驗卡1張,另於南港區一家瓦斯行3度查獲疑似偽造合格標示檢驗卡共計27張,經分別送往第三公正單位實施鑑別,已確認其中23張係偽造,該局已依消防法第42條針對違規業者裁罰4萬元以上罰鍰,另將查獲物證移送警察機關偵辦。蕭局長呼籲市民購買桶裝瓦斯時,應注意瓦斯桶護圈上是否貼示檢驗卡,且應注意檢驗卡之「下次檢驗期限」,若該檢驗期限日期已過期或無檢驗卡,即為不合格瓦斯桶,應立即拒絕使用、退換;另外如發現瓦斯桶外觀已經老舊腐蝕,而護圈上檢驗卡卻是新的,就有可能是偽造檢驗卡。消費者如發現瓦斯行送來的瓦斯桶有逾期或檢驗卡疑似偽造之情形,應保留購買證明(發票或收據)並立即撥打檢舉專線02-23456119或119,消防局將立即派員查處。 蕭英文局長提醒,為避免流浪瓦斯鋼瓶發生事故,消防局已協調臺北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回收瓦斯鋼瓶,應邀出席記者會之公會理事長林廷忠表示,民眾家中有不要、老舊之瓦斯鋼瓶,可撥打02-27529895,公會將協調瓦斯行到府回收。 產業發展局股長李雪表示,該局針對桶裝瓦斯重量辦理稽查,經查合格共計430桶,佔98.4%,不合格共7桶,均為重量誤差值超過1%之情形,該局將對不合格業者辦理複查,如仍未改善將依據石油管理法之規定處以10萬元至5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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