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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Friday
14:31

儀容欠佳禁考軍校勞工局:最高罰150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12.04.14
台北市勞工局去年全面檢討國家考試標準,認定軍校、警校招生簡章中對容貌、刺青、懷孕等情形設限,已屬於就業歧視,並要求改正。 不過,國防部今年度軍校招生仍列有「兩側卵巢摘除」及「刺青」者不得報考的限制。 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仍認為不合理,若明年簡章未改善,不排除罰卅萬到一百五十萬元。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黃愛真表示,去年度警專簡章中將「儀容欠端正者(包括麻面、胎記超過兩公分以上)」列為口試不合格條件。 另外,軍校招生限制已婚、懷孕、具撫養子女法定義務、陰莖重建、摘除子宮、兩側卵巢以及刺青者不得報考。 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已認定這些限制就業歧視成立,今年度軍警校招生簡章中多數不合理限制都已獲得改善,但國防部軍事學校仍保留「曾行兩側卵巢摘除術者及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不得報考」這項規定,還有待改善。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刺青(紋身)未必會影響從事戰略情蒐工作或有社會觀感,建議可參考現行警專或公務人員考試標準,放寬刺青已清除者,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不受限。 另外,陳業鑫說,國防部以體能負荷為理由,限制「兩側卵巢摘除者」部分,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專業醫療見解認為,兩側卵巢摘除結果可能類似更年期,可透過藥物改善,也不能認為體能較差就無法勝任全部軍職工作。 不過,資深軍方官員不以為然表示,軍事或警察部隊都是特殊體系,是要保家衛國,如果器官切除而不會影響體能者,自然可以加入;但若是已影響體能或無法發揮戰力者,即使勉強成為軍警部隊的一員,也難以發揮作用。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有關子宮摘除部分,國防部已在一○一年度各項招生簡章中刪除;卵巢切除如保留一側者,以及陰莖受傷不影響排尿功能,經鑑定屬「常備役體位者」,仍可報考軍事院校;至於兩側卵巢切除者,國防部正參考其他國家做法,後續據以研修相關規定。 羅紹和說,刺青通常屬自主行為,考量國軍幹部領導統御及社會觀感,經參酌美軍做法,目前不同意刺青者報考軍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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