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農業局辦禁用瘦肉精說明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3.14
台中農業局於今天下午,召開「宣導中市養豬戶絕不使用瘦肉精說明會」,會中由台中市各養豬農戶共同宣示保證「所飼養豬隻絕不使用瘦肉精」,以去除市民對豬肉產品之疑慮,並提供安全健康的豬肉給台中市消費者。
為呼籲台中市養豬協會及各養豬農戶共同維護市民之健康,堅持以往禁止使用瘦肉精之主張,農業局舉辦這項說明會。
該局表示,瘦肉精屬於乙類促效劑(β-agonist)目前有二十多種,較常用者有七種如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克倫特羅(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齊帕特羅(Zilpaterol)等,可促進蛋白質合成,讓牲肉多長精肉(瘦肉)、少長脂肪,飼養成的牲畜體形健美、加速成長,成本降低因而利潤較高。
但牲畜食用過量瘦肉精的副作用可能有心跳加速、心悸、心律不整及腸胃不適,嚴重者甚至會引發心臟麻痺而死。
農業局表示,有鑑於瘦肉精之副作用,行政院農委會即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款,於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公告受體素(β-Agonists)包括Clenbuterol(客倫特羅)、Terbutaline(特布他林、特必林)、Salbutamol(沙丁胺醇)及Ractopamine(萊克多巴胺)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售或陳列供產食動物(Food-producing animals)使用之毒害藥品。
農業局說,除動物用禁藥之源頭管制由農業局動物保護處依規查處外,另依農委會分配件數加強抽驗畜牧場及飼料廠飼料,去年度依農委會分配件數抽樣送中央指定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技術服務中心檢驗計十八件,均符合規定,如違反法令規定將會面臨各權責機關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及「食品衛生管理法」重罰和刑責。
此外,農業局也主動採取多項新措施,包括要求台中市養豬場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策自主管理填列「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切結證明豬隻未使用瘦肉精,以求「從源頭到消費市場層層把關」,讓「台中豬肉」成為市民安心食用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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