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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Saturday
20:42

台中議員痛批警察局停車場的地都賣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振榮/台中報導
2012.03.12
台中市政府連警察局停車場的地都賣,議員楊典忠知悉此事後,痛批市府賣地都不用會勘嗎? 位於台中市清水區鰲峰路旁清水警分局警用停車場,疑似遭市政府於去年標售拍賣,議員楊典忠向財政局查證得知,清水區光華段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號等地,於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在一○○年第二次市有房地標售,以三千八百八十八萬元脫標,高於底價(二千二百八十萬元)多出一千六百萬元,。 議員楊典忠表示,財政局回覆表示「有到現場會勘,認為屬於「非公用必要」,所以才會將土地標售,但是停車場內這麼多台警備車難道會視而不見嗎?光入口處這塊牌子的字寫著「警用車停車場、私車請勿佔用」,既然是警用停車場,怎麼還會拍賣呢?難怪地方盛傳「縣市合併只有賣地最積極」,只賣地、不建設,乾脆改名台中市土地開發公司算了。 議員楊典忠表示,台中縣市合併以來,去年度五月中與十一月底,共有進行兩次非公用土地標售,市庫進帳四億七千六百八十四萬七百四十五元,市政府應該先搞清楚「市有公用」與「市有非公用」的分別,清水區光華段四筆土地即臨近清水警分局,而且也停放多輛警備用車,難道現場查估與詢問原使用單位都不用嗎?莫非清水警分局不用停車場? 而且市有土地開發利用應以大眾使用為優先,「標售市有土地」應該是最終方法才對,草率地將警備車停車場標售已經令地方議論紛紛,縣市合併後應該是台中直轄市政府,而不是台中市土地開發公司吧?難道「標售賣地」會比「變更蓋公園」好嗎? 議員楊典忠說,希望市政府檢討市有地標售政策,務必標售前進行現地會勘,並詢問與原使用單位的意見,否則每次提送市議會審議盡是冷冰冰的地籍圖,完全沒有現場查估資料,如果臨時會再送這種提案,將擱置這種不尊重議會審議權的案件。 圖說:議員楊典忠勘查被出售的警用停車場。(台灣新聞網記者楊振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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