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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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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防溺總動員提出17項防範機制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振榮/台中報導
2012.03.06
每年夏、秋兩季也是溺水事故發生最頻傳季節,為加強防溺警戒工作,教育局於今天舉辦「一○一水域安全、學生防溺措施分工會議」,市府以「零溺斃」為目標,共提出十七項防溺機制。 隨著炎熱夏天即將到來,正是從事游泳、衝浪、浮潛等水上活動的最好時機,其中又以青少年學生易因疏忽、不諳水性,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發生意外,為加強防溺警戒工作,教育局舉辦「一○一水域安全、學生防溺措施分工會議」,邀集市府各單位代表針對防溺機制進行協調,依據教育部訂定的「學生水域安全指導綱要」,逐項審視各機關去年所提出的辦法,也思考創新策略。 這項會議由副市長蔡炳坤主持,蔡炳坤表示,雖然市府一直相當重視水域安全,但是去年還是不幸發生五名學生溺斃意外,包括位於東勢區的大甲溪流域、太平區的頭汴坑溪流域、大里區的竹子坑附近,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如果因溺水而失去生命,對家庭來說是一大打擊,一○一年度市府以「零溺斃」為目標,共提出十七項防溺機制,即早積極推動各項宣導工作。 蔡炳坤說,一○一年度市府防溺總動員,以「零溺斃」為目標,共提出十七項防溺機制,其中有七項重點,包括第一、將游泳納入國小四年級以上學生體育正式課程規劃,提升學生游泳知能,並於暑假辦理國小五年級升六年級游泳補救教學;第二、除設有合格救生員、合格設備之游泳池、海水浴場外,「嚴禁」學生從事任何水上活動,包括游泳、戲水等,各校也必須將相關規定列入校規中,以有效防止學生溺水憾事發生,讓防溺從根本做起。 第三、今年「五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六月至九月列為危險水域重點巡邏稽查月份;第四、市府經查有十二處危險水域(計二十一個點),大都已完成警告牌之設置,並公告為危險水域,還在進行尚未完成者,務必於一個月內完成警告牌之設置,五月底前完成危險水域之公告,並請水利局協調水利管理單位儘速完成,以維護民眾安全;第五、區公所、觀光旅遊局、消防局須於易發生溺水事件地點,設置救生圈等簡易救生器材,以供緊急狀況使用。 第六、結合轄區內義警、義消、社區巡守隊及社會團體等民間力量,於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重點時段,加強易發生危險之水域巡邏,嚴防民眾在易發生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不聽勸告者,將可依法處新台幣五千至二萬五千元罰鍰;第七、協調紅十字會、水上救生教練協會等民間相關團體,支援水域救援工作,遇有溺水事件發生,確依「水域活動意外事件處理參考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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