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集分局查獲山老鼠盜伐珍稀林木
台灣新聞網記者謝新鈕/集集報導
2012.01.16
「山老鼠」能躲過警方的耳目嗎?但對集集警察分局立場而言,其答案是否定的。警方不但查出嫌犯盜伐珍稀林木,而且還查出非法持有槍彈。
此「一案雙破」,真是破得乾淨俐落!而嫌犯在偵訊中,林嫌坦承涉嫌盜伐珍稀林木扁柏,另外黃嫌亦坦承非法持有槍彈,全案偵詢完畢,移送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集集警方據報林姓「山老鼠」,經常出入南投林區埔里事業林區45班地,專門偷竊砍伐國有林班區內一級林木後變賣,其行為除破壞上千年國有林木及生態環境外,並嚴重危害山地水土保持,如遇颱風來襲時,造成土石洪流,危害臨近山區及河道下游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集集分局經查證後蒐集林嫌盜伐林木後,由該分局偵查隊會同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南投分隊,日前上午前往查緝,於45林班當場查獲林姓嫌犯盜伐一級林木扁柏2塊20公斤(0.025平方公尺)。
並在現場發現一名男子行跡相當可疑,經員警上前盤查, 當場查獲非法土造獵槍1支、火藥1罐(重245公克)、鋼珠1 罐(重1120公克)。經查黃嫌雖有原住民身分可持有獵槍,但該支獵槍並未向警察機關申請,屬非法之槍枝。經詢林嫌亦坦承涉嫌盜伐珍稀林木扁柏、黃嫌亦坦承非法持有槍彈,全案偵詢完畢移送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集集警察分局長張偉中表示,國內特有林木,政府公告明令禁止砍伐,惟因物稀價高,造成不法分子貪圖暴利,覬覦珍稀林木,甘冒風險深入山區盜伐,破壞國有林地及水土保持,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山老鼠」盜伐林木,可向集集分局偵查隊報案,警方將積極追查偵辦,以保護南投地區特有之珍貴一級林木,以保護生態環境。
另,原住民同胞如有需使用獵槍,應依規定向警察機關申請許可後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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