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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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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台中法制局公佈三大消費爭議市民應注意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1.05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今天公布縣市合併後一年以來受理的四千二百件消費者申訴案件中,前三名的業別分別是電信類、車輛類、補習類,將列入未來消保稽查的優先對象。 法制局並提醒消費者,勿輕易相信低價優惠,詳細檢視各項必要的文件資料,簽約時應以該產品的定型化契約為參考範本,以確保應有的權利。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單純地以量為計算基準,經統計去年共受理四千二百件消費申訴案件,其中電信類多達二百七十九件,位居第一,其次是車輛類的254件,以及補習類的二百三十二件。 進一步分析,電信類消費糾紛以收訊不良、費用爭議及保固期瑕疵最常見,車輛類以新車保固期瑕疵、中古車里程數不實等問題為主。補習類則以退費方式、招生手法不當及師資等為主要問題所在。 進一步細分,被申訴最多的業者中,電信類前三名為中華電信、威寶電信、亞太電信;車輛類中,新車廠商第一名為裕隆、中部、匯豐及九和等三家汽車廠則並列第二,中古車廠前三名為聯強、永豐、卓越;補習類則由巨匠電腦、學承電腦、聯成電腦分居前三名。 林月棗表示,這次公佈資訊是期盼業者能事先即加強重視消費者權益之措施及作為,事後做好客訴服務,才能達到雙贏的消費環境與經營績效,而不是判定其為不良廠商,也請消費者注意此一資訊之真意。 若要避免這些常發生之消費糾紛,林月棗提醒民眾購買時應確認商品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避免簽約後產生違約問題。 且一定要完整、充分地認知商品的內容,蒐羅正確資訊,並選擇合法立案之業者,契約攜回審閱、詳細閱讀後再簽署,勿輕信低價廣告,更不要在業者之話術慫恿催促下就輕易先付出訂金。 簽約後應檢視收據是否記明收費及退費規定,甚至可以要求將業者的承諾,當做契約附件,以保障日後權利不打折,就能避免或減低同類消費爭議的權益損害。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有關電訊類退費,行政院消保會已通過相關退費標準,斷訊超過二小時以上至七十二小時以內,可要求業者減收費用,如斷訊超過七十二小時,更可要求當月免收費用,這項措施等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後,即可施行。 買車方面,康馨壬說,最常見的糾紛為中古車里程數虛偽不實,而經濟部已修正定型化契約,將里程數列為必須記載事項,預計今年三月即可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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