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車道停車靠右側、安全有保障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2.01.04
嘉義市政府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臨時停車、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單行道則應緊靠路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則規定,臨時停車、停車,不緊靠道路右側時處以罰鍰,因此設有快慢分隔島的道路,慢車道左側原本就禁止停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規定快慢分隔島周邊劃設白色標線,全國一體適用,嘉義市不能自外於其他縣市,否則市民存有錯誤認知,在外縣市道路慢車道左側停車時,將受罰而不自知。
嘉義市快慢車道分隔島左側交通標線依法規已全數改為白色實線,嘉義市府先後已製作大量平面文宣發送及運用電子媒體跑馬燈進行宣導,並親赴嘉義市監理站向洽公民眾及講習駕駛人進行面對面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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