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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02:43

台中修補道路費用不一議員批太離譜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12.12
台中議員黃錫嘉今天於議會中質詢,同一條道路進行修補,何以費用不一?市長胡志強表示,將全面徹底檢討改善。 同一條道路施工、同一條管線、裝設長度一樣長,然而,只隔一條水溝為原台中縣市分界點,一邊為潭子區路修費只收一萬多元、另一頭為北屯區卻要收三萬多,天差地別,真是離譜。對此不公不義,市長胡志強感同身受,嚴正要求建設局「全面徹底檢討,一定要降到最低。」 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黃錫嘉表示,最近市府要制定新的「台中市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市府強烈主導決定沿用全國獨一的原「台中市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辦法」,而原「台中縣挖掘道路埋設公共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則將完全棄之不予採納。 黃錫嘉說,台中縣市不同的挖補作業辦法行之多年,原台中縣辦法,與其他大多數縣市一樣都是依據「公路總局受理挖掘公路作業程序手冊」的辦法來訂定收費標準,市府「自己設局作莊」,把老百姓、台電、水公司、瓦斯公司當「大肥羊」來宰,自己訂定全國獨有的遊戲規則,「路修費」收費訂的高高的,幾十億元就輕鬆入袋。 黃錫嘉舉最近發生的實際案例,顯示挖補作業工程收費標準,縣市「差非常大」的「一國二制」,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潭子區頭張路二段無自來水延管工程」,這個工程是半年前黃錫嘉與議員蕭隆澤、議員江勝雄,共同揭露潭子加工區毒廢水污染事件後,市府為避免當地使用地下井水居民受害而施作的工程。 但是,同一條道路施工、同一條管線、裝設長度一樣長,就只是隔一條水溝即為縣市分界點,結果裝設管線住戶要繳的「路修費」,卻是天差地別,潭子區居民,收費是依據原台中縣辦法每戶繳一萬多元就可以,北屯居民依原台中市統一挖補作業辦法,每戶竟要繳三萬多元,這還是因為這件工程是涉及大規模公共污染事件,市府補貼了部分工程款,每戶減免一萬多元,否則依照往例,是要實繳四萬多元的。 黃錫嘉詢問胡志強,覺得離不離譜?同樣市民,為何會有這樣不平等的待遇,拉一條自來水管線要一個家庭不吃不喝一個月,你不覺得小老百姓很可憐嗎?胡志強認同黃錫嘉的說法,當然不能理解,為何會貴的那麼多,會要求建設局去了解。 黃錫嘉說,很多住在北屯區的住戶,聽說隔壁潭子區的收費那麼便宜,都想辦法改到潭子申請,結果路修費真的馬上降到一萬多元,在大陸地區才會出現的「一國兩制」情形,竟然也會在台灣發生,實在是荒唐;建設局長沐桂新答覆坦承,統一挖補作業的執行方式確實造成壟斷,收費高於一般。 黃錫嘉認為,政府取財要有道義,中市統一挖補制度,業界形容它為「把水電瓦斯公司及老百姓當作搖錢樹」,老百姓當冤大頭,與其他縣市比較,繳了那麼多年的「冤枉錢」,業界也消遣調侃「台中市民比較有錢、有水準,當然就要收得高點」,還有更毒的說法是,市府生財有道,財源滾滾,是地下錢莊吸血鬼的大本營。 對此不公不義的事情,胡志強當場很嚴肅的要求議會,把他所要答覆的下列三點內容正式列入紀錄:一、統一挖補作業是理想的執行方式,是否有漏洞,要徹底檢討、改革;二、統一挖補作業真正的目的是要減少挖補次數,要全面檢視;三、統一挖補,一定要讓人民負擔降到最低。 胡志強並向黃錫嘉表示,他有決心及魄力,一定會找一個更好的制度,制定新的自治條例時,一定會尊重業者的意見;沐桂新則表示,收貴的部分,不能夠退費,統一挖補作業制度那麼好,收費會那麼高,問題出在發包制度,該局會檢討改進。 圖說:議員黃錫嘉質詢收費問題。(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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