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勞工曾祖父母喪亡可請三天喪假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11.15
台中市政府表示,勞工請假規則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今年十月十四日公布修正,增訂勞工的曾祖父母(包括俗稱的內、外曾祖父母)喪亡得請喪假三日,並自今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勞工局表示,晚輩奔喪本屬倫常,也是孝道的表現,考量我國民情及禮儀風俗,勞工喪假得於百日內請畢,勞工曾祖父母喪亡期間未屆百日者,自該日起,得依規定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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