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環境保護署有關中油高雄煉油廠利用雨天報備方式排放廢污水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11.08
針對環保署質疑「有關中油高雄煉油廠利用雨天報備方式排放廢污水」一事,台灣中油公司8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指出並非事實,並認為對此造成中油聲譽受損,中油深表遺憾。
中油高雄煉油廠指出,高雄煉油廠為了符合國家放流水標準及更嚴格之環評承諾值,投資數十億元經費興建三座廢水處理設施,並將處理後之放流水泵送至海洋放流管進行排放,以減輕放流水直接排放至後勁溪對當地居民的影響,這三座廢水處理場均正常操作,未曾欲減少操作成本而停止操作,此可由日常操作紀錄、用電及加葯量等相關紀錄加以佐証,顯見工場製程廢水均經過廢水處理系統嚴謹處理後排放至海洋放流管,沒有理由會將未經處理之工廠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排入後勁溪,致附近地區瀰漫異味情形。
此次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至高廠查核主要質疑高廠對於低污染性逕流廢水及低污染性水塔排放水、鍋爐洩放水排入明溝及暴雨緩衝系統操作及報備程序,由於逕流廢水是來自降雨水沖刷戶外作業環境所衍生,其產生量與降雨強度密切相關。因此,高廠規劃設置二座大型(每座5萬公秉)暴雨緩衝槽,作為貯存下雨時從明溝收集而來之逕流廢水。依中央氣象局資料(98-100年)高雄地區下雨天約224天,高廠報備排放後勁溪約55次,顯見高廠設置之暴雨緩衝系統已發揮緩衝功能,不致每次下雨均需向高市環保局報備而將逕流廢水排放至後勁溪。
為監測排放水質,高廠也進行水質採樣,排放水質與有機物含量多寡有關之COD指標均遠低於國家標準,可証明廠區內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排入後勁溪。另外,環保局亦派員於排放口監視及採樣化驗分析,水質不合國家河川放流水標準則告發處分 (98年有2次、99年1次罰單),環保局也未加以袒護。
有關環保署質疑「有關中油高雄煉油廠利用雨天報備方式排放廢污水」,並非事實,對此造成中油聲譽受損,中油深表遺憾。
關於今年8月29日南瑪都颱風下豪大雨,中油高雄煉油廠排水系統難以吸納廠區與半屏山山區頃間流下大量逕流水,中油高雄煉油廠事先向環保單位報備後,排放後勁溪。中油公司一向秉持透明開放的態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歷年來投入相當多的人力與經費進行污染改善與預防的工作,未來仍將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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