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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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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

高港局辦理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11.04
高雄港務局今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於高雄市辦理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11月9日至11月25日發售簡章,個別報名時間為12月5日至12月6日。 高雄港務局表示,動力小船駕駛測驗分筆試測驗及實技測驗,各科成績均達75分為及格,筆試測驗科目包括小船法令、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通訊與緊急措施六項;實技測驗包括離岸、直線前進、後退、轉彎、S型前進、人員搜救及靠岸七項。 報考自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報名資格為:1、體格檢查合格。2、須年滿18歲。3、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1).公私立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以上之航海、駕駛、漁撈、輪機等科畢業者。(2).曾在動力之船舶、公務艦艇、漁船艙面或輪機部門服務一年以上,並持有相關資歷證明文件者。(3).曾在主管機關認可之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訓練合格者,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結業證書者。(4).領有動力小船學習駕駛證三個月以上者,並持有學習時數48小時以上之證明。(5)其他經交通部核可之海洋休閒觀光等科系畢業者。 報考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報名資格為:1、體格檢查合格。2、須年滿18歲未滿65歲者。3、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1) 曾在主管機關認可之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訓練合格者,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結業證書者。(2)曾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或駕駛證滿1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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