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社水庫漂流木開放自由撿拾至9月30日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南投報導
2011.09.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公告:台灣電力公司萬大發電廠「第二苗圃堆置場」,及台灣電力公司萬大發電廠大壩保全崗哨「壩區堆置場」之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展延」開放供設籍於南投縣居民得以自由撿拾,期間延長到100年9月30日止。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該公告展延漂流木自由撿拾到9月30日止,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到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惟如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拾得人應於撿拾後通報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或南投縣政府保管,並依民法第810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
農業處長陳朝旺說,撿拾漂流木時,若需使用機具集裝及搬運者,應向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申請辦理。此外,並提醒民眾霧社水庫蓄水範圍及國有林區域範圍內並不開放自由撿拾,違者依森林法規定處以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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