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4/30
Tuesday
03:06

彰新路段設計不當遭民眾抗議

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08.04.25
彰化市民代表,關懷「彰新自辦市地重劃區」彰新路,遭到民眾抗議的問題。今天上午要求市公所相關課室實地勘察,市代了解情況後,市代會主席楊文昌要求彰化市公所,在道路缺失還沒有改善前,市公所應拒絕接管。 彰化市代會主席楊文昌表示,有關彰化市彰新自辦市地重劃區所規劃的新闢彰新路段,被居民抗議道路設計不當、施工不良;因規劃設計單位是「彰新自辦市地重劃會」理事會自行規劃設計,且闢路工程由理事會自行發包施工,即使有任何設計施工不當,自應由負責審核核准的縣府和辦理發包的重劃會負責。 市公所所基於同意接管立場,要求相關單位就民眾所訴求的路口號誌、溝蓋設計不良等問題,儘速改善。彰化市公所昨會同縣府、農田水利會及彰新自辦市地重劃會會勘,設置號誌問題交由縣警局交通隊辦理,過密集的溝蓋將減半,且將路口的兩個溝蓋封閉變成柏油路面。 市公所表示,新興里金馬路旁原有都市計畫劃定的「公一」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但經地主們聯名向縣都計委員會要求變更為住宅區。 地目變更是由地主們自組「彰新自辦市地重劃會」自行規劃,再依規定報由縣府核准,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於94年6月的166 次都委會審核通過,94年12月19日正式公告,將公園預定地變更為住宅區。 變更住宅區內的公共設施位置,完全由彰新自辦市地重劃會自行規劃、設計,再送縣府審核,縣府審核通過後,有關公共設施工程也是由重劃會自行發包,市公所基於行政區域內公共設施管理,才於今年3月份就現況同意接管。因此新闢彰新路路段溝蓋設計施工不良、未設號誌燈等問題,自應由重劃會和核准的縣府等單位,負起完全改善責任。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