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5/06
Monday
07:03

債務糾紛引禍機 為追討欠款以車衝撞被害人住處

取自澎湖縣府網站
2008.04.24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日前受理偵辦乙起毀損案,經深入查證還原真相後,釐清事實,原係債務糾紛引禍機。 被害人蔡姓民眾於96年11月間發現其住處圍牆及鄰近住戶牆壁遭不明人士噴漆,且於97年2月間住處大門前遭不明人士放置三角錐試圖妨礙其車輛通行,乃自掏腰包裝設監錄設備,涉案人歐姓男子於97年3月26日凌晨復駕駛其所有廂型車衝撞被害人住處鐵門時其犯案過程均遭攝錄存證,經向警察局報案並提供攝錄影帶供警方參辦後,承辦員警鎖定與被害人胞弟有債務糾紛之歐姓男子涉有重嫌,經通知歐姓男子到案說明,並提示其涉案證據後,其坦承係因上述原因一時失慮,致鑄下犯行,全案經調查完竣後以毀損罪嫌移請澎湖地檢署偵辦中。 基於部分鄉親對法律常識不足,遇有債務糾紛情事總是模仿電視上演的劇情胡謅處理,往往讓單純事件複雜化,憑添個人民事、刑事責任困擾,對此,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陳長勝呼籲鄉親,如有任何財物糾紛或爭議,應依循正常管道排解,例如各鄉、市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尋求地方法院民事庭仲裁,千萬別用暴力、糾眾談判等私下方式蠻橫解決,否則易衍生案外案,且被害人恐反成被告者,加害人亦將遭受法律制裁,均得不償失;而警方受理民眾報案均依一貫審慎、毋枉毋縱態度,並基於權責,本於公平、公正精神積極辦理,克盡人民保姆責任。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