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有機水銀危害含汞體溫計走入歷史
記者張俊夫/台中報導
2008.04.23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今天舉辦法令宣導說明會,與會業者代表一致表示,願意配合遵行,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環保署今年3月26日公告自7月1日起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擔心業者因不了解而觸法,同時配合環保署推動限制水銀溫度計輸入及販賣政策,台中市環保局在市政府2樓中山廳舉辦「限制水銀溫度計輸入及販賣」法令宣導說明會,為全市水銀溫度計輸入、及販賣業者講解及說明法令規章,讓業者明瞭法令意涵,實際遵行禁賣水銀溫度計禁令,共同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說,環保署推動水銀體溫度計禁止輸入販賣措施,將採分階段禁限用措施,從事水銀溫度計輸入的業者第一階段不得提供給非醫療機構,第二階段全面禁止輸入及販賣,但今年3月26日前已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水銀體溫計輸入許可證明文件的業者,可繼續輸入至許可文件有效期限屆滿日為止。
至於未依規定輸入水銀體溫計,也就是未取得行政院衛生署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的,涉及刑事法律處罰,將移請衛生署依權責處分;移請衛生署依刑事法律處罰結果為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的裁判確定的或未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的度量衡業營業許可執照的以及在公告日後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輸入許可證明文件的,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從事水銀溫度計批發、零售或贈送及醫療機構從事水銀溫度計批發、零售或贈送的業者,今年7月1日起僅可販賣與醫療機構,100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未依規定販賣或贈送水銀體溫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的,按日連續處罰。
考量公告日前既有庫存產品的銷售,為免影響既有輸入業者權益,環保單位將優先管制含汞體溫計流入一般家戶及護理、老人福利、動物診療等非醫療機構,並在既有輸入業者的水銀體溫計輸入許可證照證書最長有效期限後逐步擴大管制層面至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的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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