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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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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鋼瓶標示卡真偽難辨 縣府:中央應改善

台灣新聞網記者曾秀誕/屏東報導
2011.08.03
屏東縣政府表示,高屏地區近來接連查獲偽造瓦斯鋼瓶標示卡,為避免民眾使用到逾期鋼瓶,縣府連日來展開查察行動,但瓦斯鋼瓶標示卡真偽難辨,形成執法上的盲點,副縣長鍾佳濱將建請中央比照車輛驗車方式,重新檢討瓦斯鋼瓶管控安全機制。 縣府今天動員消保官、消防局、勞工處、城鄉發展處、警察局等單位,由副縣長鍾佳濱與消防局長陳俊宏帶領,前往屏東市液化石油氣分裝場、瓦斯行查察及了解瓦斯鋼瓶標示卡問題。 鍾佳濱表示,屏東縣大多數使用桶裝瓦斯,目前縣內有八家瓦斯分裝場,屏東市佔二家,若以一家分裝場每天供貨上千支計算,粗估縣內每天約有近萬支瓦斯鋼瓶流通。 去年起消防署推動新瓦斯鋼瓶,除了須有合格的瓦斯檢驗標示卡外,鋼瓶護圈必須刻上瓶號等資訊,等於是每支新鋼瓶都有專屬的身分證可供查驗,但業者透露,新瓶約佔市面鋼瓶數量1/5,超過20年以上舊鋼瓶仍有一半以上。 據消防局統計,從去年10月到今年7月,消防署在屏東縣查獲41件、638支懸掛偽卡的鋼瓶,消防局自7月份起也展開全縣瓦斯鋼瓶查察行動,7月14日至7月22日短短一週內就查獲21件、114支偽卡鋼瓶,顯見偽卡流竄的嚴重性。 消防局分析,瓦斯鋼瓶檢驗費每瓶約250元,且新瓶缺乏,業者為節省檢驗費用,及避免鋼瓶因檢驗不合格遭壓毀而無瓶可用,因此掛上偽卡逃避檢驗。 但真假檢驗卡辨識不易,需靠紫外線、紅外線燈具及連接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合格標示卡資料庫條碼掃描機等儀器檢驗,消防局僅有紫外線燈具,中央並不補助相關儀器。 此外,消防局查獲使用偽卡鋼瓶,可依偽造文書、違反消防法第15條及第42條、公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5條等罪嫌移送法辦,或處以行政罰鍰,最高可處10萬元。 不過,民眾不一定會固定向同一家瓦斯行叫貨,業者常以瓶易瓶方式經營作為推諉之詞,難以裁罰,而移送法辦的案件中,已知有2件皆以「未確定業者為拆卸標示卡及製作偽卡者」理由予以不起訴處分,無法達到遏止不法,讓不肖業者更加有恃無恐。 為了防止偽卡鋼瓶影響民眾安全,目前也有瓦斯行推出定型化契約,和消費者簽約保障雙方權益,但市場接受度還有待推廣。 鍾佳濱說,改善瓦斯鋼瓶標示卡機制不妨從瓦斯分裝場協助加強查驗著手,每支鋼瓶都有編號,就如同車子車牌一樣,如果車子逾期未檢,只要輸入號碼就可以查出來,如果在瓦斯分裝場與消防署間建立連線查詢,比照車輛驗車方式,分裝場就可以有效杜絕逾期未檢的鋼瓶進場,而逾期鋼瓶必須送到檢驗場通過檢驗後才可以再使用,若驗瓶不合格就需要銷毀,如此才能提升消費者使用瓦斯鋼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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