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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Saturday
18:15

臺北市政府公布桶裝瓦斯稽查不良商家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07.13
臺北市政府表示,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消防局及產業發展局今日針對桶裝瓦斯(液化石油氣)臺北全市稽查結果召開聯合記者會。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此次進行臺北全市瓦斯行普查,合格率約93%;葉慶元指出,此次稽查發現有太平洋煤氣有限公司等九家業者不完全合格,乃發佈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注意。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長蕭英文亦指出,此次稽查有多家瓦斯行在消防安全方面不合格,均已依法開罰二至十萬。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通過,內政部消防署及經濟部能源局聯名於100年2月10日公告頒行「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其重點包括: 1.所有權:瓦斯鋼瓶所有權歸屬瓦斯行業者,瓦斯鋼瓶之購置、檢驗及相關維修等費用由瓦斯業者負擔,業者不能以「賣斷」之方式將瓦斯鋼瓶售予消費者,進而規避前開責任。 2.保證金:消費者不再繼續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應將瓦斯鋼瓶歸還瓦斯業者,瓦斯業者應將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予消費者,不能主張鋼瓶已售予消費者而拒絕返還保證金。 3.殘氣退還機制:瓦斯業者回收容器時,應量秤容器內殘餘液化石油氣量,並以回收容器當日之交易價格,按比例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氣價。 葉慶元進而指出,鑑於定型化契約生效至今已經有五個月的宣導時間,臺北市政府乃決定由臺北市消防局及產業發展局針對桶裝瓦斯新制三大重點進行全市127家業者之普查,結果有118家完全合格,合格率約93%,顯示宣導尚稱成功。但葉慶元也指出,此次稽查有九家業者不完全合格,例如未揭示瓦斯價格、採行定型化契約或沒有在瓦斯鋼瓶更換時,依據新規定進行秤重並將殘氣退費,顯有提醒消費者注意的必要: 1.太平洋煤氣有限公司(萬華區) 2.快良瓦斯行(萬華區) 3.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中正區) 4.金隆煤氣行(中正區) 5.衡發企業有限公司(大安區) 6.中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區) 7.位立賓煤氣企業有限公司(士林區) 8.宏倫企業有限公司(士林區) 9.世界煤氣有限公司(大安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進而解釋,有關桶裝瓦斯灌裝量、殘氣退費及揭示零售價格等項目,產業發展局於100年3月8日至4月7日進行查核及宣導,檢查結果發現臺北市現有營業之瓦斯行127家,其中灌裝量不足有44家、價格未揭示有40家、尚未採行定型化契約有22家、尚未辦理殘氣退費者有20家。產發局進而說明,此次共抽查549桶桶裝瓦斯,重量不足有143桶,在誤差(±1%)允許範圍內有136桶,超重者有270桶。產業發展局於100年6月17日至6月29日再次複查,共抽查249桶桶裝瓦斯,在誤差(±1%)允許範圍內有145桶,超重有104桶,已配合採行定型化契約之業者已增加至123家,有揭示價格家數為123家,已配合定型化契約辦理殘氣退費者有125家,灌裝量不足之情形已全部改善。 蕭英文表示,消防局每個月都會全面檢查瓦斯行的瓦斯鋼瓶,確認銷售之鋼瓶是否定期檢驗合格、是否標示瓦斯行商號,又瓦斯行是否有任意存放堆積瓦斯鋼瓶等情形。蕭英文指出,今年1月至6月計檢查899家次,符合845件,不合格54件,違規態樣包括違規儲存39件、逾期未檢驗鋼瓶12件、貨車裝載2件及未標示商號1件,均已依消防法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葉慶元強調,此次臺北市政府針對桶裝瓦斯的稽查行動只是一個開始,未來臺北市政府將持續針對業者進行稽查及要求改善的動作,務求業者確實遵守主管機關 頒行之定型化契約,按當時交易金額比例退還未使用之氣價,且不得以賣斷為由拒絕退還瓦斯鋼瓶保證金。產發局代表也表示,產發局將持續查核瓦斯行是否有灌氣不足之情形,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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