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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Thursday
08:13

台中農民被開罰議員痛批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7.08
沙鹿農民陳文雄遭台中市政府以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裁罰六萬元,立委參選人林佳龍、市議員楊典忠於八日召開記者會,聲援陳姓農民,痛批「苛政裁罰」。 陳姓農民於去年七月,被原台中縣政府聯合稽查發現烘穀機使用超過三匹馬力馬達,經縣府人員勸導後陳先生自行改善為三馬力以下的馬達,但縣市合併半年多後,台中市政府均未見農業局、都發局人員協助他改善,竟於六月七日寄發行政裁處書,以違反都市計畫區內住宅區使用超過三匹馬力的烘乾稻穀機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裁罰新台幣六萬元。 立委參選人林佳龍表示,為什麼台中縣政府可以輔導改善、台中市政府卻要執意裁罰六萬元?政府口口聲聲說要苦民所苦,馬總統、胡市長這叫做照顧農民嗎?農民辛苦耕作,代代胼手胝足,耕種超五、六十年,卻輸給後設法令「都市計畫法」,難道是乞丐趕廟公嗎?議員楊典忠則痛批,市政府不教而殺根本是在消滅農民,胡市長不應該用都市人的手法對待農民。 林佳龍指出,農民辛苦耕作的稻穀,十多甲地收成賺不到六萬元,結果台中市政府一次開罰就如此高額,是「不教而殺、苛政裁罰」,這叫做照顧農民嗎?都市計畫法四十一條,容許計畫核定前已存在的使用繼續使用,陳姓農民在台中港特定區計畫核定前即有該項設施使用中,且該處鄰宅牆上還有提早農村生活水準的噴漆證據,可證明該使用類別與當地原來的農村生活有緊密關係。 林佳龍強調,都市計畫法罰則的重點應該在於該類烘乾設施使用是否嚴重破壞住宅區的寧靜,這部分應該由環保局專業人員認定之,如果僅憑該設施的存在就開罰單,似乎嚴重誤解都市計畫法母法的精神,即使真的違規,因為該設施存在已久,執法者應該給予足夠時間改善該設施的干擾性,而非逕行開罰。 議員楊典忠則表示,陳姓農民已經在縣政府稽核後改善馬力設施,想必噪音分貝又有下降的現實,這次的罰單目標是以前的設施,還是現在的設施呢?如果是以前的設施,原來的台中縣政府已有妥善處理,新的台中市政府應該尊重原來台中縣政府的法定裁量,在次開單明顯違反台中縣政府的權責,有擴權之嫌,,而烘乾稻穀機每一期稻作收成時才使用,一年使用約一、二十天,每年有三百多天為閒置狀態,這樣要裁罰六萬元?那每天排放汙染空氣二氧化碳的台電火力發電廠卻都不用罰,這會不會太超過?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農民陳文雄表示,他將向烘乾稻穀機的廠商索取馬達改善後的馬力資料,再提供市府參酌,林佳龍與楊典忠則希望台中市政府站在地方主管機關立場予以協助輔導農民改善農業機具,這樣裁罰實在教農民太沉重了。 圖說:農民與議員楊典忠(後排左)、林佳龍(後排右)一起查看烘穀機。(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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