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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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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環保局總體檢稽查 秋雨印刷廠至少罰3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11.07.07
桃園縣政府表示,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龜山鄉秋雨印刷廠之環保效能進行全廠總體檢,體檢過程發現多項環保缺失,依照相關法令,至少將被罰處35萬元,環保局除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 秋雨印刷廠於生產過程造成污染,兩年來屢遭地方民眾陳情臭異味,桃園縣環保局針對秋雨印刷廠體檢組成的專案小組,由桃園縣環保局專門委員傅豫東親自率環保局空保、水保、事廢、環衛以及稽查各科主管和承辦人約30餘人,並特邀請擔任桃園縣政府空污基金和環境影響評估委員的莊連春、陳慶和、周鴻文等學者專家,一同前往稽核。 經過長達3個小時的全力稽查,秋雨印刷廠分別因: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操作,違反水污法第18條規定,罰處1至60萬元;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現況不符、部分有害事業廢棄物超過一年以上未清運、廢棄物未分類貯存及未標示中文名稱、部分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流向,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2款及第36條第1項規定,罰處6萬至30萬元;以及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罰處10至100萬元。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陳明杰隊長亦率員到廠配合進行煙道臭異味檢測,俟檢測報告結果,若超出排放標準,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罰處10至100萬元。 桃園縣環保局專門委員傅豫東在總體檢完成後表示,桃園縣環保局將於7月8日正式將查核違規和應改善事項,以及委員審查意見,函文通知秋雨印刷廠,並請該廠於100年7月22日前將改善計畫提報桃園縣環保局審查。 另外,並要求秋雨印刷廠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務必做好各項污染防治工作,並建議該廠部分製程應暫時停工進行檢修,桃園縣環保局將持續監控,如再接獲民眾陳情,不排除二度安排進廠總體檢。 秋雨印刷廠於生產過程造成污染,兩年來屢遭地方民眾陳情臭異味,環保局曾於6月25日晚間到樂善村活動中心進行協調,地方民代也到場表示關心,協商結果做成三點決議: (一)環保署派遣環境品質監測車於秋雨印刷廠附近進行24小時連續監測 (二)環保局於該廠改善期間加強稽查,如一年內查獲違反同一環保規定達3次以上,即予勒令停工 (三)環保局儘速至秋雨印刷廠進行環保效能總體檢,並依查核結果限期廠方進行改善。 桃園縣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秋雨印刷廠位處住宅區週邊,長期有臭異味污染問題。過去兩年多總計被陳情臭異味污染高達81次。只要秋雨印刷廠持續生產作業,就應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桃園縣環保局基於維護生態環境和提升生活品質,未來將針對該廠的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把關。 桃園縣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說,環保局於該廠改善期間將加強稽查,如一年內查獲違反同一環保規定達3次以上,即予勒令停工,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請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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