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免稅條件喪失 即恢復課稅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1.07.06
新竹市政府表示,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如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條件喪失,將被恢復課稅!為維護租稅公平,新竹市稅務局均會定期進行電腦交查,如發現身心障礙者已往生,或身心障礙者與車主已不在同一戶內等免稅條件喪失,即予恢復課稅。
稅務局特別籲請是類免稅車主,如免稅條件不符合規定時,應主動申請恢復課稅;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已遷移至他縣市者,應辦理車籍遷移,並重新向遷入地所轄稅務局或稅捐處申請免稅。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7.18
市府啟動淹水地區整備應變機制2008.09.14
林政則巡視南寮漁港2008.07.02
鄭正鈐希望市府興建自行車道2009.10.22
新竹市政府主計處新卸任處長交接典禮2011.12.12
許明財:市府各單位協助降低死亡車禍數2011.12.02
家庭教育中心舉行 幸福家庭記者會2011.08.24
「學海築夢」實習計劃師生拜會新竹市長2009.09.08
林政則演講「新速實簡的市政服務」